国会报道

政府正修订《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792法令)第3条文,扩大法令的管辖权,以惩治与马来西亚有关者在国外性侵儿童的罪行。

《马新社》报道,国会官网所上载的修正案显示,新修订的第3条文规定,凡在国外侵害大马儿童或大马永久居民儿童者,皆可在792法令下定罪。

修正案也规定,大马公民或永久居民在国外对儿童犯下性罪行,同样受制于该法令。

“修改792法令第3条文,是为了扩大该法令的域外管辖权。今后,大马永久居民或常住大马者在境外对儿童犯下该法令及附表所列的任何罪行,皆法网难逃。”

“此外,任何人只要在境外侵害大马公民、大马永久居民或常住大马的儿童,该法令同样适用。”

掌管法律及体制改革事务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昨日在国会提呈上述修正案,完成一读。

她指出,法案将在本次国会复会期间提呈二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