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天然资源及环境永续部副部长赛依布拉欣表示,只有饲养至少2000头猪的新建养猪场,才须强制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赛依布拉欣(Syed Ibrahim Syed Noh)今日在国会下议院说,丹绒士拔现有的传统养猪场因早于2015年环境影响评估令(EIA Order 2015)生效前早投入运作,因此无需履行有关要求。

“不过,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获批,并不等同于发展计划获得批准。这仅意味着有关项目已根据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完成环境保护要求的评估,并符合相关规定。”

“项目最终是否获准,仍须视相关批准机关及其他适用法律而定。”

赛依布拉欣是回应党瓜拉冷岳国会议员阿末尤努斯(Ahmad Yunus Hairi)提问时,如此表示。

阿末尤努斯要求政府交代,针对丹绒士拔造成污染及滋扰的传统养猪业者,将采取哪些执法行动。

赛益依布拉欣表示,雪兰莪州养猪业受1991年雪兰莪养猪法令监管,并由州兽医服务局负责管理。

他说,该局负责发放执照、监督业者遵守规定、制定现代化养猪场作业指南,以及落实环境保护要求。

他补充,若业者违反执照条件,或被证实造成污染及公共滋扰,州政府可依据现行法律采取执法行动。

部门严正看待环境污染

针对联邦政府的角色,赛依布拉欣解释,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并没有针对养猪业作出专门规定,但天然资源及环境永续部通过环境局(DOE),始终严正看待任何环境污染问题。

“环境局始终严肃处理每一宗环境污染投诉,展开调查,并依据各相关机构的职权范围,协调后续执法行动。”

“环境局也会与所有相关机构合作,根据情报或污染投诉展开实地检查,尤其是在污染源头尚未确定的情况下。”

他说,天然资源及环境永续部将继续与州政府合作处理污染投诉,包括展开联合执法行动、针对高风险地区进行重点检查,以及监测河流水质。

他补充,政府支持推动养殖业迈向现代化,同时检讨现有法令,以确保畜牧业能够在不影响环境永续发展的前提下持续经营。

“执法行动必须依法严厉执行,并须有充分证据及科学评估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