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拟议加强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MyCC)执法权限的《2026年竞争(修正)法案》,今天在国会下议院的委员会阶段,以声浪表决方式获得通过。

贸生部长阿米占提呈经过细微修订的法案第22条文时说,此举旨在更正法案F段的排版错误,涉及因重新排编号而需调整的相关子条款编号。

上周四,18名朝野国会议员参与法案辩论,法案随后在政策层面获得通过。

《2026年竞争(修正)法案》旨在加强对反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以应对垄断利益集团活动采用科技和滥用垄断地位行为的增长趋势。 

法案包含34项条文,其中一项修订是第24条文,规定试图销毁、隐瞒、篡改或破坏记录和数据,以妨碍MyCC调查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

需进一步修订《竞委会法令》

另一方面,阿米占提呈《2026年竞争委员会(修正)法案》二读时指出,MyCC的行政职能和权限范围将予以完善。

他说,随着今日国会下议院通过《2026年竞争(修正)法案》,则有必要进一步修订《2010年竞委会法令》,从而确保整个国家竞争法律框架能够全面执行。

“这个修订案并非意在无限制地扩大MyCC的权力,而是为了根据MyCC当前的行政需求,以及日益复杂的执法和调查挑战,完善政府委托的职责。”

阿米占指出,法令自2011年起生效,成立MyCC以负责执行《2010年竞争法令》、展开调查并鉴定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他说,通过更明确和规范的行政框架,MyCC将能以更高效率、迅速反应、和有效地履行执行竞争法的职责。

更名“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

拟议的主要修订内容之一是将“竞争委员会”更名为“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以便与其它法定机构的命名保持一致。

此外,修订案还阐明MyCC在竞争政策、程序和计划方面,向部长和监管机构提供建议的职能。

阿米占说,对第17条文的修订拟授权予MyCC,在相关服务和履行职能时,可征收罚款、滞纳金和行政费用。

“法案还增设一项新条文,允许委员会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某些职能和权力委托给主席、官员或职员。”

他说,修订案还涉及委任调查员的程序,扩大保密义务范围,从而涵盖《2026年竞争(修正)法案》相关的事项,以及在竞争委员会更名为大马竞争委员会之后的豁免和过渡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