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高庭批准玻州议长鲁斯里所提出申请,撤销三名前州议员于今年1月入禀的原诉传票。

法官阿巴扎菲(Mohamad Abazafree Mohd Abbas)今日宣读判词,指出三名前州议员质疑议长在议会的决策,一般不隶属法庭可审理范围。

他表示,州议会议事程序的合法性不受任何法庭质疑,这项豁免权源自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原则。

“作为答辩人的议长,其决定明显涉及重要事务,并符合《联邦宪法》及《玻州宪法》的规定。”

“一般上,即使该决定是在州议会程序之外作出,只要仍属于所赋予的权力范围内,就不能对其进行审理。” 

三名原诉人分别为瓜山芝前州议员利祖安、敏东前州议员法鲁安华、朱宾前州议员萨阿。

“议长有责任确认议席悬空”

阿巴扎菲表示,根据《玻州宪法》第50A条赋予的权限,法庭认为议长有责任确认意外悬空议席的发生,并通知选举委员会。

他说,只要议长采取的行动是在宪法赋予的权限范围内执行,并涉及州议会内部事务,该行动不能在法庭上受到质疑。

“一般上,如果案件属于法庭无法审理的范围,则必须根据《2012年法庭规则》第18号命令第19条撤销该诉讼,因为它被视为缺乏合理诉因、琐碎、造成困扰或滥用法庭程序。”

阿巴扎菲批准撤销原诉传票的申请,但未针对诉讼费用作出任何裁决。

鲁斯里代表律师是尤法里扎(Yusfarizal Yussoff)、三名前州议员代表律师则是贾米尔(Mohd Jamil Yaacob)。

去年12月25日,鲁斯里宣布,由于三名伊党州议员遭终止党籍,因此按玻州宪法》第50A(1)(a)(ii)条文规定悬空瓜山芝、敏东、朱宾州席。

三名前州议员于1月2日,在鲁斯里宣布悬空他们的议席后入禀原诉传票;鲁斯里则是在2月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