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分子莎基拉涉嫌诽谤彭亨王室遭警方传召录供,代表律师再益玛立指称,此事反映马来西亚对言论自由保障依然不足,尽管法庭此前早有相关裁决,法律仍遭利用以针对社运人士。

再益表示,这项调查让人联想起社运人士柯玉莉针对《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所发起的法律挑战,尽管联邦法院后来裁定上述条文依然合宪,却也同时强调不应用于针对批评公共机构的个人。

然而,他指摘道,前线的执法实践并未履行法庭的裁决,社运人士让在该条文下遭到传唤调查。

“我相信这类案件还会不断发生,社运人士、在野党、公众依然会在第233条文下遭录供。”

莎基拉今日应召前往北根警区总部给供约半小时,其5月10日社媒帖文将采砂活动与后者挂钩,涉嫌诽谤彭亨王室;他的手机也遭扣押以作调查。

不过,警方目前是援引《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滥用网路)和《刑事法典》第504条文(蓄意挑衅以破坏公共安宁)展开调查,而非《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刑事诽谤)。

控诉警方施压

莎基拉控诉道,尽管自己已全力配合,警方仍在录供过程中对其施压。

他表示,警员最初阻挠律师陪同,查案官亦未交代相关程序。

他表示,警员声称不允许律师进入乃是标准作业程序,甚至威胁要再益让他以证人身分给供。

“在我看来,尽管我亲赴北根警区总部全力配合,警方仍采取了这些细微手段施压。”

“我认为里面发生的一切都是一种威吓,旨在让社运分子和公众不敢发声。”

“连我有律师陪同都会遇到这种对待,更遑论那些请不起律师陪同的一般大众或社运人士?”

录供时间地点多次更换

莎基拉原定在8月7日到北根警区总部给供,惟查案官却随后将日期提前至8月5日。

尽管交涉后维持8月7日录供,地点改至八打灵再也警区总部,却在查案官跳票下,地点再度更改回北根警区总部。

莎基拉强调,警力不应耗费在类似事件,尚有其它课题更需要警方关注与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