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参与辩论的朝野国会议员今日要求修订1995年朝圣基金局法令(535法令),以加强该机构的治理,包括限制部长权力,并确保不受政治影响及政治委任。

国阵必打丹国会议员沙赫米建议,废除535法令第10条文赋予部长向朝圣基金局发出一般指示的权力,以使该机构能够更加独立运作;同时在该局管理层落实企业道德文化,并确保所有决策以机构利益及表现为依据。

“第10条文所赋予的权力过度集中,导致一系列失败事件,影响朝圣基金局的表现及财务状况。当政治影响介入决策时,该机构就无法取得卓越表现。”

他今日在国会特别会议就朝圣基金局皇委会报告辩论时说,董事会成员的委任也必须以绩效及专业素养为依据,确保主席及董事会成员的信誉和专业性不受行政影响。

另外,土团党主席兼巴莪国会议员慕尤丁也促请政府坚定及持续落实皇委会的每项建议,包括改善535法令的法律框架,并加强国家银行或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督及监管。

他说,其他需要落实的措施包括成立独立及廉正的投资委员会,并重组投资组合,以确保投资始终保持审慎及符合伊斯兰教法。

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则指出,修订535法令至关重要,以制度化朝圣基金局领导层委任程序,确保不受政治委任影响。

他说,该机构领导层的委任程序必须透明且以绩效为依据,避免过去治理缺陷重演。

此外,砂盟峇丹鲁巴国会议员莫哈末沙菲占说,政府必须重视皇委会报告的建议,以加强委任标准、限制活跃从政者参与,以及减少董事会及其子公司的利益冲突,作为保障储户利益的重要措施。

“我们不希望朝圣基金局因财务治理薄弱而陷入瘫痪。不要让那些为朝圣而储蓄多年的普通人民因为这种薄弱管理而成为受害者。”

国盟巴东色海国会议员阿兹曼、希盟文冬国会议员雪芙拉、新邦令金国会议员哈斯尼及国盟浮罗交怡国会议员莫哈末苏海米等人也提出修订法令,以及限制从政者受委进入朝圣基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