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捣破隆市约旦乞讨集团,救出17孩童最小3个月大
武吉阿曼刑事调查部总监古玛说明,所有受害者是在《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44条文(解救人口贩运受害者)下获救,包括8名男童和9名女童,年龄介于3个月至14岁。
他在文告中表示,警方也在五脚基和住宿场所展开13次突击行动,逮捕15名据信约旦籍人士,包括7名男子和8名女子,年介21至49岁,以调查涉嫌贩运儿童进行剥削的案件。
“初步调查发现,该不法集团成员均持社交访问签证合法入境马来西亚,有关签证允许他们在马来西亚逗留90天。”
警方昨日在武吉免登和秋杰路展开“关爱快捷行动”(Op Pintas Kasih),救出疑似遭人口贩运集团剥削以行乞的17名约旦籍儿童。
武吉阿曼刑事调查部总监古玛说明,所有受害者是在《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44条文(解救人口贩运受害者)下获救,包括8名男童和9名女童,年龄介于3个月至14岁。
他在文告中表示,警方也在五脚基和住宿场所展开13次突击行动,逮捕15名据信约旦籍人士,包括7名男子和8名女子,年介21至49岁,以调查涉嫌贩运儿童进行剥削的案件。
“初步调查发现,该不法集团成员均持社交访问签证合法入境马来西亚,有关签证允许他们在马来西亚逗留90天。”
“他们带着这群儿童在吉隆坡一带行乞,估计每天可获得500至1000令吉的收入。”
古玛表示,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以确认所有受害儿童与被捕者之间的关系。
他说,警方在行动中也缴获14部不同品牌和型号的手机、32本约旦护照,以及多国现钞,包括2万4445令吉、100美元、100欧元和63万5000印尼盾。
古玛补充,所有被捕者已被带往金马警区总部接受进一步调查。
他说,警方援引《ATIPSOM》第14条文(贩卖儿童或无法自我保护的弱势群体)、《2001年儿童法令》第32(a)条文(利用或允许儿童进行乞讨、收取施舍或进行非法街头兜售等剥削行为)、《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非法入境或在没有合法证件的情况下逗留),以及《1963年移民条例》第39(B)条文(违反入境准证或通行证)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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