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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允许前首相纳吉及其儿子纳兹福丁暂缓破产程序,以等待涉及总额16亿9000万令吉欠税的上诉案件审结为止。

由法官艾威(Alwi Abdul Wahab)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批准两人的上诉,并裁定吉隆坡高庭去年11月17日拒绝暂缓程序时犯有错误。

其他承审法官是沙娜兹及王志权。

艾威在发表裁决时说,暂缓破产程序是必要之举,因为上诉人提出有待税务特别专员(SCIT)裁定的具体问题,这已构成批准该申请的充分理由。

这项裁决意味着,纳吉与纳兹福丁(Mohd Nazifuddin Najib)可以暂缓破产程序,直至所得税特别专员(SCIT)处理他们的上诉。

纳吉及纳兹夫丁此前申请暂缓破产程序,以待税务特别专员审结他们就内陆税收局发出的追加税务评估,所提出的上诉。

这项破产程序源于另一项高庭裁决,也就是批准税收局的简易判决申请,以向纳吉父子追讨2011至2017年课税年所拖欠的税款。

税收局向纳吉追讨16亿9000万令吉,以及纳兹夫丁376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