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11点18分更新

前首相纳吉与儿子纳兹福丁在欠税案上诉失败,无法摆脱高达16亿9000万令吉和3760万令吉的所得税欠款。

以上诉庭主席阿邦依斯干达(Abang Iskandar Abang Hashim)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今早一致裁决,驳回纳吉与纳兹福丁的上诉申请。

纳吉与纳兹福丁主张,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6(3)条文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21条文。

宪法第121条文提到马来西亚司法的权力。

而所得税法令第106条文则赋予税收局权力,通过民事诉讼来追讨纳税人的欠税和罚款。

不需支付堂费

联邦法院法官娜丽妮(P Nallini)代表五司宣判时说,若允准纳吉父子的上诉,所得税法令第106(3)条文将不再管用,进而影响政府收取税款。

虽然法院今天驳回纳吉父子的上诉,娜丽妮说明,纳吉父子依然可向所得税特别专员(SCIT)陈情,以便要求重新评估税款。

她解释,若纳吉或纳兹福丁向所得税特别专员陈情后,依然不满结果,则仍可上诉。

她也裁定,没有任何一方需要支付堂费。

税收局追讨欠税

2020年,吉隆坡高庭批准税收局简易判决申请,允许追讨纳吉及其儿子纳兹福丁(Mohd Nazifuddin Najib)分别欠下的16亿9000万令吉和3760万令吉的所得税欠款。

2021年9月9日,上诉庭驳回纳吉父子的上诉,维持高庭简易判决,惟批准暂缓执行判决。

2022年5月10日,联邦法院发出准令,允许纳吉父子提出上诉。

吉隆坡高庭也于2022年5月19日批准纳吉父子破产程序的展延申请,直至法院审结他们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