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34分更新

吉隆坡高庭驳回前首相纳吉及其儿子纳兹福丁就暂缓破产程序申请的上诉,若非缴清17亿令吉的税务欠款,则内陆税收局可继续对两人推进破产程序。

司法专员苏亨德兰(Suhendran Sockanathan @ Saheran Abdullah)今日宣读是项裁决。

“没有任何付款;传票已发出;高庭也对(纳吉父子)下达了简易判决。他们向上诉庭与联邦法院的上诉皆已驳回。”

“因此,在判决方面已无其它可行途径。针对17亿令吉(欠税)的破产通知是发出2021年4月5日送达的。”

申请理由隶属SCIT权限

苏亨德兰表明,没有足够理由批准他们的申请,因为法庭的角色仅是协助税收的征收与追讨,至于他们申请暂缓的理由,包括欠税金额计算错误、政治献金不属应税收入,则隶属所得税特别委员会(SCIT)权限。

他补充,他们在SCIT待决的上诉,并不影响其缴付欠税的义务。

此外,苏亨德兰指出,两人在2021年4月已接到破产通知,且迄今未提出陈情,税收局有权继续进行相关程序。

“我看不出有任何损害足以构成发出暂缓的理由。”

他裁定,纳吉父子须就每项上诉向税收局支付7500令吉堂费。

纳吉父子拟继续上诉

纳吉父子代表律师魏永康(Wee Yeong Kang ,音译)向媒体证实,已接到指示就今日裁决提出上诉。

2019年6月,联邦政府通过税收局起诉纳吉,向对方追讨逾16亿9000万令吉的税款,以及从判决日起计算的每年5%利息、堂费与其它适当的赔偿。

税收局于2022年7月22日取得高庭的简易判决,以追讨这笔欠款。

联邦法院于2023年10月16日驳回纳吉父子的终极上诉,意味着他们必须偿还16亿9000万令吉及3760万令吉的欠税与罚款。

吉隆坡高庭于去年7月29日驳回了他们的暂缓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