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争尸案印裔青年家属败诉
回教局可依穆斯林仪式下葬
乔治市高庭今日基于回教法庭已宣判已故印裔青年依兰葛斯哇兰(B.Elangesvaran)为穆斯林,而驳回卡巴星律师代表死者家属要求保留死者遗体,暂不依据回教仪式下葬,以提出上诉的暂缓执行令。
认为宣判死者是否为穆斯林的裁决权,应落在民事法庭,而非回教法庭的卡巴星(右图)表示,将继续针对此案提出上诉。但基于暂缓执行令被驳回,回教局现今已可依据回教仪式将依兰葛斯哇兰下葬。所以,就算成功上诉得直,死者最终被宣判为一名兴都教徒,也必让家属带来创伤。
宗教不应先民事庭下判
卡巴星也认为,回教局之前明知该案件将于上周五中午3时,在高庭开审,却抢先在当天中午1时通过巴里文打回教法庭,宣判死者为穆斯林是破坏该民事高庭运作的做法。无论如何,其今日已针对此案件入禀上诉通知书,并要求在紧急的基础上听审。
“回教法庭只在脱教方面拥有裁决权,即你是一名穆斯林,民事法庭没有裁决权。但(若现今的)问题是你是否一名穆斯林,民事庭就有裁决权。这是完全不同的状况。”
“法官基于回教法庭拥有裁决权,驳回暂缓执行令的申请,但我们认为,此问题应由上诉庭去裁决。”
他说,否则,虽然上诉仍可进行,而就算证明法官的判决错误,死者应是一名兴都教徒,很多纠纷仍将浮现。因为,这一切是源自回教法庭在宣判死者的宗教信仰上拥有裁决权,其影响相当敏感。
兴权会:绝不公正做法
卡巴星是今日约5时30分在第四高庭法官峇利亚尤索夫(Balia Yusof)驳回有关暂缓执行令的申请后,步出内庭向记者如此表示。在场者包括依兰葛斯哇兰的兄长瑟尔万(Selvan)及另一名代表律师雷尔(R.Nethaji Rayer)。
此外,兴权会全国协调员达仁迪兰(RS Thanenthiran,右图前左一)也在约数名代表陪同下出现在高庭。当卡巴星向记者声称暂缓执行庭令的申请被驳回后,他直指,是彻底不公正的做法。
上周五,法官峇利亚尤索夫曾在同一个高庭,驳回死者家属欲阻止回教局从巴里文打太平间索取尸体的暂缓庭令申请。但他在卡巴星和雷尔表示,会针对抑制回教局领走尸体,再提出另1项庭令申请后,准予延缓执行(granted a stay),即禁止任何人士移动有关尸体。
皈依证函并无死者签名
依兰葛斯哇兰6月22日在峇东色海的住家中上吊自缢后,前往认领遗体的哥哥瑟尔万(左图)却被医院人员告知,死者遗体不能交回给家属,因为死者生前已皈依回教,其遗体仅能交给回教理事会及霹雳州回教局,并以回教徒习俗来进行安葬仪式。
在瑟尔万向霹雳州回教局要求解释及说明死者皈依回教一事时,当局却只向他出示一份指死者已在槟州回教局皈依回教的报案书,以及一张没有死者及证人签名,以证明死者已皈依回教的普通信函。
过后,瑟尔万在起诉案件中,分别将槟州回教事务局、霹雳州回教局及巴里文打医院总监列为第1、第2及第3答辩人,要求法庭宣布死者,在生在死都是一名兴都教徒。
同时,他也要求法庭发出庭令,谕令辩方交出死者遗体予其家属,并阻止第1及第2答辩人夺取死者遗体的拥有权,干扰死者家属办理领尸程序,以及根据兴都教习俗来完成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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