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沙限48小时道歉收回指控
安华拒绝并坚持调查新证据
刊载: Jul 13, 2008 8:58 PM | 更新: Jul 13, 2008 9:03 PM
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左图左一)没有应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左图中者)的要求在48小时内道歉,也没有收回指控后者在1998年“黑眼圈”案件涉及捏造证据的言论,并将在明日回应慕沙哈山的律师信。
安华的代表律师山卡拉(Sankara Nair)今日发表声明指出,安华相信若一名独立的检控官看过他在报案书上所提供的新证据,肯定会认为有必要对慕沙哈山和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展开新的调查。
“我们接获当事人(安华)的指示,将在7月14日(明日)回应慕沙哈山在2008年7月11日所致给的律师信。我们的当事人将通过法律管道,否认慕沙哈山所做出的指控。”
声明指出,安华重申所有其报案书所提及的人士,包括慕沙哈山与阿都干尼,都必须接受彻查,还原真相。
慕沙将起诉安华索偿500万
根据《南洋商报》独家报道,慕沙哈山于上周五(7月11日)通过代表律师卡玛鲁希山及哈斯诺利兹阿向安华发出律师信,要求安华在48小时内道歉并收回有关捏造证据的指控,否则将起诉安华索取500万令吉的诽谤赔偿。
这个48小时时限已在今日(13日)结束。
警方传召安华明午2时问话
安华是在本月1日 举报 慕沙哈山与阿都干尼在10年前的“黑眼圈”案中不止知情不报,甚至捏造第二份虚假的医药报告,企图掩饰前警察总长拉欣诺在1998年9月20日,於扣留期间殴伤他的事实,一直到他的黑眼圈及伤势在庭上被揭露为止。
反贪污局已在本月11日 传召 慕沙哈山和阿都干尼进行盘问。
另一方面,警方也将针对鸡奸案在明午2时传召安华录取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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