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发内安令捕流亡兴权会领袖
内长:上任后取消撤销护照决定
内政部长赛哈密承认,政府曾发出逮捕令,以便在内安法令下扣留兴都权益委员会主席瓦塔姆迪,但是却否认撤销其护照的说法。
他表示,在他上任内政部长之前,政府确实曾发出逮捕令,以便援引内安法令扣留瓦塔姆迪,并且要求撤销后者的国际护照。不过,在他於今年3月大选后从外交部长转任内政部长后,已经推翻早前撤销护照的指示。
“起初当局曾经发出逮捕令,以便在内安法令下扣留,因此要求撤销其护照。”
“但是,当我担任部长后,我不要撤销他的护照,而且他也没有把其护照交给最高专员署撤销,因此他的护照依然有效。我已经发出指示,而移民局告诉我,他的护照依然有效。”
指瓦塔国际护照依然有效
赛哈密今日在国会走廊,针对其早前否认撤销瓦塔姆迪的言论,与外交部昨日在国会的答复出现矛盾,做出解释。
外交部副部长阿都拉欣巴克里昨日承认,该部曾接获指示以撤销目前流亡在英国的兴都权益委员会主席瓦塔姆迪的国际护照。但是,他声称,移民局至今尚未落实这项指示,也没有表明收到哪方面的指示。
赛哈密否认两个部门的答复出现冲突,因为重点是瓦塔姆迪的国际护照依然有效。
“没有冲突,虽然当中一些详情可能不一致,但是,事实上,他的护照依然有效。
瓦塔回国需面对既定程序
赛哈密表示,瓦塔姆迪仍有资格利用本身的护照回国,但是却必须在回国后面对既定的程序。
询及政府是否会继续以内安法令对付他,赛哈密重申,政府曾经发出逮捕令,但是却没有进一步解释,有关逮捕令是否还有效。
政府是在去年11月兴权会大集会后,於12月13日援引内安法令第8(1)条文,直接扣留5名兴权会领袖长达两年。当时签署内安法令的国内安全部长是首相阿都拉。
至今仍被扣留的五名兴权会领袖是该会法律顾问乌达雅古玛(P Uthayakumar)、耿卡哈兰(R Kenghadharan)、甘纳巴迪(V Ganabatirau)、玛诺卡兰(M Manoharan)和组织秘书瓦山达古玛(T Vasanthakumar)。
瓦塔姆迪是在今年5月揭露,大马政府已经撤销其国际护照。他声称,他在日内瓦会见联合国人权最高专员署后,回到伦敦时才获得英国移民局告知其国际护照遭撤销。
瓦塔姆迪也是目前遭内安法令扣留的兴权会法律顾问乌达雅古玛的胞兄,他目前已经向英国政府寻求政治庇护。他坚称,赛哈密对此撒谎,企图误导民众。
否认以内安法令逮捕安华
针对人民公正党主席旺阿兹莎宣称,政府可能会动用内安法令来对付其夫婿安华,赛哈密否认此事,并表示本身毫不知情。
“我不知情,这对我来说,是一项新闻。”
政府暂无意检讨内安法令
另一方面,赛哈密在书面答复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卡巴星的提问时表示,政府目前无意修改内安法令和其他防范性法律,因为这些法律仍然有效防范和解决一些足以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他说,遭内安法令被扣留的人士,可以在有关法令地11(1)及(2)条文下向咨询理事会陈情,也可以向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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