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6点08分更新

吉隆坡法庭今天裁决,前首相慕尤丁在建威计划案的其中三项洗钱罪、一项滥权罪不成立,而无罪释放。

换言之,慕尤丁在本案中只需面对三项滥权罪。

《自由今日大马》报道,随着检控官阿末阿克兰就上述与Bukhary Equity相关的四项控罪申请判处“释放不等同无罪”(DNAA),法官诺鲁维娜直接作出了上述判决。

诺鲁维娜表示,检方并未解释何以提出“释放不等于无罪”,仅表明不打算继续检控。

“因此,基于司法公正,本庭行使裁量权以保障被告权益,裁定他(就四项控罪)无罪获释。”

慕尤丁此前就本案共面对七项控罪。

其中,他涉嫌在2020年3月至2021年8月期间利用首相的职位之便,借建威计划为土团党索取2亿2530万令吉贿赂,在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被控以四项滥权罪。涉及企业除了Bukhary Equity,还有Nepturis、Mamfor及商人阿兹曼。

他也在《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下面对三项洗钱控罪,涉嫌以土团党主席身分向Bukhary Equity收取总额达2亿令吉的非法资金,并分别汇入土团党在AmBank与CIMB银行的账户。

检方无意继续检控四罪名

早些时候的庭审中,阿末阿克兰向法庭说明,检方在检视案件整体情况后,决定不再就上述四项控罪提起检控。

“鉴于此,检方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1)条文提出申请,请求法庭判处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的裁决。”

他补充,此申请仅针对涉及Bukhary Equity的四项控罪,并不影响另外三项滥权控罪。

辩方律师郑宝德则是促请法庭直接判处慕尤丁四项罪名不成立。

“今日大概是庭审倒数第二天,针对这四项控状,检方从未提呈任何证据,也未曾向我们提供任何证人供词。

“最重要的是,检方未能给出申请‘释放不等于无罪’的充分理由。法律规定至为明确,检方必须提出强力理由。否则法庭别无选择,只能裁定被告无罪释放。”

另一方面,针对慕尤丁的另三项滥权控罪的检控程序已接近尾声,他涉嫌滥用首相地位,向Nepturis、Mamfor、阿兹曼索取总额2530万令吉贿赂。

盼剩余控罪一并撤销

慕尤丁事后接受媒体采访,表明希望针对他的剩余控罪也能够一并撤销。

“感谢上苍。我松了一口气。正如我一直所说的,我没有做错任何事。”

“我希望其余控罪也能一并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