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长澄清“有条件特赦”不含一马案
刊载: Sep 18, 2026 4:21 PM
总检察长杜苏基透露,居家服刑的安排只适用于SRC案。
前首相纳吉今天获得“有条件特赦”,总检察长杜苏基证实,居家服刑的安排只适用于SRC案。
杜苏基告诉《当今大马》,这项安排并不涵盖纳吉在一马公司案中所面对的刑期。
现年73岁的纳吉是马来西亚第6任首相。2022年8月23日,纳吉因为挪用SRC国际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罪名成立,开始服刑。他在SRC中,获判12年监禁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
一马案还在上诉阶段
2024年2月,特赦局将纳吉在SRC案中原本的12年监禁刑期减半至六年,并将2亿1000万令吉的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
2025年12月,高庭裁定纳吉在一马公司案的25条滥权和洗钱罪成,监禁15年与罚款113亿8000万令吉。法官当时裁定,纳吉将在SRC案牢刑完成后,才开始一马公司案的牢刑。不过,纳吉随后入秉上诉。
2024年11月,纳吉在国际石油投资公司案(IPIC)中,获判“获释但不等同无罪”(DNAA)。这意味着,控方日后依然可就此案重新提控。
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今天开会后,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批准纳吉“有条件特赦”,让纳吉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执行剩余刑期至2028年8月23日,前提是纳吉须缴付5000万令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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