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今天驳回前首相夫人罗斯玛向法庭申请的无条件暂缓令,意味其须在上诉期间,根据庭令向黎巴嫩珠宝商世皇赔偿6750万令吉。

《星报》报道,罗斯玛未遵循高庭8月12日的谕令,即在30天暂缓期结束前偿还黎巴嫩珠宝商世皇(Global Royalty Trading SAL)相关赔偿金,反而向法庭提呈无条件暂缓执行动议。

由菲鲁兹(Mohd Firuz Jaffril)、阿玛吉星(Amarjeet Singh)和阿丽查(Aliza Sulaiman)组成的上诉三司指出,罗斯玛先前既未对“有条件暂缓”的裁决提出上诉,亦未申请延长缴款期限,反而径自提出这项无条件暂缓的动议。

上诉庭声称,他们本应直接驳回此类申请,但仍行使斟酌权,审理了动议的实质理由。

“本庭经审慎考量,认为并无任何特殊情由足以批准无条件暂缓执行。基于没有其他理由,本庭驳回这项动议。”

法庭同时判令罗斯玛须支付3万令吉堂费。

庭审期间,罗斯玛的代表律师礼查惹扎(Reza Rahim)辩称,此项动议是请求法庭在他们针对赔偿额提出的上诉案开审前,暂缓执行赔付6750万令吉的命令,毕竟该案已排定于2027年3月25日聆讯。

“我所申请的是这半年的缓期罢了。”

账户只剩20令吉不可信

惹扎在菲鲁兹法官质询时坦承,罗斯玛确实未能履行先前有条件暂缓执行令的规定。

起诉方世皇珠宝的代表律师大卫古卢(David Gurupatham)与维诺达妮(Venothani Raja Gopal)严正反对上述申请。

大卫当庭引述罗斯玛呈交的宣誓书,内容表示罗斯玛声称自己的不活跃银行账户内仅剩20令吉。

“除非她靠吸食空气与亲友接济度日,否则这个账户绝不可采信为证据。”

他进一步指出,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罗斯玛别无资产。

另一方面,代表第三者答辩人,即全国总警长与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茜蒂艾莎(Siti Aishah Ramlan)则表示,不反对罗斯玛的申请。

大卫在庭外受访时强调,罗斯玛已违背庭令,其当事人世皇珠宝公司已准备就裁判金额,依法展开强制执行程序。

2018年5月,当局在调查一马公司丑闻时,曾搜查纳吉住宅,并充公大量珠宝。

世皇在2023年3月29日兴讼,指罗斯玛谎称该公司代理向她送出的44件珠宝首饰,包括钻石项链、手镯和头饰,已被大马当局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不法活动收益法令》扣押。

今年6月10日,吉隆坡高庭裁定,罗斯玛须在一个月内向世皇支付总额6746万1027令吉37仙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