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获允居家服刑过去八天,其代表律师沙菲宜申诉迄今仍未收到正式特赦令。

沙菲宜表示,他已就此事致函首相署法律事务局查询,惟尚未得到回覆。

“既然国家元首透过王室特权作出是项决定,最关键的当事人是纳吉,毕竟他是受到居家服刑的人。”

“然而,直到今天,他仍未收到公函。我们完全不知道特赦令为何遭到延误,甚至连狱方至今也没收到。”

“只要一天未拿到文件,我们的行动就会受阻,因为我们根本无从得知当中是否订有任何附加条件。”

沙菲宜早前现身法庭,处理纳吉就一马公司案的案件管理。

纳吉此前申请暂缓执行监禁与罚款,法官诺鲁维娜(Noor Ruwena Nurdin)将于10月14日审理这项申请。

以10月14日为限再作决定

沙菲宜对比道,前任元首2024年1月29日颁布特赦令时,其团队在四天后的2月2日就收到了文件。

“但这不能归咎现任元首,他已做出决定,纯粹是负责行政文书的人员在拖沓。”

他表示,这类延误极为不寻常。

沙菲宜补充,其团队将持续跟进居家服刑文件的下发进度,并以10月14日为限给法律事务局缓冲时间,届时再考虑下一步行动。

“这取决于他们打算拖沓到什么时候。目前看来,或许尚无必要采取进一步行动,且观望后续发展。”

“不过期限大概就到10月14日,倘若法庭批准暂缓执行,纳吉却因缺乏指令而无法获释,那就荒谬了。”

纳吉此前因SRC案获判罪名成立须在狱中服刑,惟时候获得特赦,刑期从原先的12年减半至6年,罚款也从2亿1000万令吉骤减至5000万令吉。

尽管如此,他坚称当时的特赦令存有附录,允许他居家服刑,更为此与政府对簿公堂,惟去年在高庭败诉,随后提出的上诉也在今年4月撤回。

9月18日,特赦局再度特赦纳吉,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批准其“有条件特赦”,让其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执行剩余刑期至2028年8月23日,条件是须缴付5000万令吉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