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去年1月改判四名被告表面罪名成立后,印裔少年纳文命案重返乔治市高庭,进入被告答辩阶段。

首名被告拉哥苏丹(J Ragesuthan)今天供称,案发当晚他和另一名被告塔迪山(K Tatisan)只是在汉堡摊嘲弄纳文,未曾袭击死者。

拉哥苏丹向法官莫哈末拉兹迪(Mohd Radzi Abdul Hamid)供称,他和塔迪山当时在敦沙东花园(Taman Tun Sardon)买汉堡,碰见纳文与普雷文(T Previin)——两人案发时分别年仅18岁和19岁。

“我在汉堡摊看见纳文和普雷文。塔迪山和我出言嘲弄纳文,但不记得说了什么。”

“之后,塔迪山和我前往平时聚集的地点,会合哥古兰(S Gokulan)与沙马(Sharmah)。”

据《新海峡时报》报道,拉哥苏丹供称,他们身在Kaki Bukit路时,纳文与普雷文骑摩托车赶到,质问塔迪山为何嘲弄纳文,普雷文随后甚至用头盔殴打塔迪山。

“双方扭打之际,哥古兰和沙马赶来劝架。我看见普雷文用头盔击打沙马,打得沙马当场昏迷。”

他进一步供称,随后一名外号“Belang”的男子介入,骑摩托车载走纳文,普雷文则自行骑车离去。

“塔迪山、哥古兰和我合力把沙马送回家治疗。之后,普雷文、Belang和纳文到底发生何事,我并不知情。”

否认殴打纳文普雷文

接受主控官安里尔(Mohd Amril Johari)副检察司交叉盘问时,拉哥苏丹一再否认他和另3名被告殴打纳文致死伤。

安里尔指称,拉哥苏丹与塔迪山曾以侮辱字眼嘲讽纳文,但拉哥苏丹加以否认。

拉哥苏丹承认,自己确是首度在法庭上声称沙马遭普雷文击昏,但他不同意控方控方说法,即事实上,普雷文和纳文才是受攻击的一方。

控方也指称,塔迪山殴打普雷文并把他抛入沟渠时,拉哥苏丹曾勒住普雷文颈部,更在峇当(Padang Openg)不顾受害者苦苦哀求,继续用头盔痛击纳文;但拉哥苏丹对这些指控一概否认。

否认曾与纳文母亲通话

拉哥苏丹也否认接过纳文母亲山蒂(Shanti)的电话,更否认曾向对方放话,称事情解决前绝不放人。

据称,纳文是在2017年6月9日晚间与普雷文结伴回家途中遇袭,施袭者包括纳文的同校同学。

纳文当场遭人掳走,普雷文则侥幸逃脱,赶往纳文家求救。翌日清晨,纳文被寻获时全身伤痕累累,经送院抢救,终在6月15日傍晚伤重不治。

控方随后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提控拉哥苏丹、塔迪山、哥古兰、沙马及哥比纳(S Gopinaath)五人。

然而,槟城高庭在2023年10月3日裁定五名被告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无罪释放;总检察署随后提出上诉。

2025年1月13日,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改判除哥比纳外的四名被告表面罪名成立,须出庭自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