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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部落客拉惹柏特拉涉嫌毁谤副首相夫人罗斯玛等3人一案,经由吉隆坡推事庭移交到地庭后,于今日开审。

raja petra kamaruddin rpk session court kl 241108 02 不过,柏特拉(左图)的代表律师在审讯首日,即指该案移庭的决定违反宪法,并要求法庭把该案重新移交推事庭审理。

柏特拉的律师曼吉星(Manjeet Singh Dhillon)指出,总检察署在8月15日以刑事程序法典第177条文,申请把该案转移到地庭审理,但其实该条文并不允许推事庭,把相关案件转交给地庭。

因此,他说,推事庭判决把该案转交给地庭审理,已经违反宪法,不符合联邦宪法第8(1)条文下,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

此外,曼吉星也向法庭申请,把该案展延审讯,直至蒙古女郎阿旦杜亚案审结为止。

他提出的理由是,由于辩方申请把蒙女案的两名被告阿兹拉(Azilah Hadri)和西鲁(Sirul Azha Umar)列为证人,而蒙女案目前已进入被告自辩的阶段,因此该两人不适合出庭为柏特拉的毁谤案供证。

地庭法官莫哈末瑟基利(Mohd Sekeri Mamat)在聆听了曼吉星的陈词后,决定在明天针对这两项申请,作出回应。

官司缠身但表情轻松

raja petra kamaruddin rpk session court kl 241108 01 拉惹柏特拉是因为在6月18日,立下一份 法定宣誓书 ,指控纳吉夫人罗斯玛、C4炸弹专家兼代上校阿兹布勇(Aziz Buyong)以及罗斯玛的随扈诺哈雅蒂(Norhayati),身在阿旦杜亚被杀害当晚的现场,而遭警方提控 刑事诽谤

柏特拉 也是著名异议网站《今日马来西亚》的网主。他目前可说是官司缠身,除了该宗诽谤案外,他还因为在其网站上,发表题为《把杀害阿旦杜亚的凶手送入地狱》(Let's Send Altantuya's Murderer to Hell)的文章,点名纳吉夫妇涉及阿旦杜亚命案,结果遭警方援引煽动法令起诉,成为首名在煽动法令下被控的部落客。

柏特拉在今早抵步法庭时,显得神情轻松,一直与妻子友人和支持者谈笑风生。他也获得两名行动党议员,即雪州行政议员刘天球及泗岩沫国会议员林立迎到法庭支持打气。

转庭后判罚毫无上限

今早开庭后,柏特拉的主要代表律师曼吉星即针对8月15日,推事庭把该宗毁谤案转交地庭审理的决定,提出初步反对。

他表示,总检察署于15日当天,以该案涉及公众利益为由,要求推事庭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77条文,转交到地庭审理。

“推事庭当天即同意把该案转移法庭,但这却违反了第177条文的规定。”

曼吉星说,既然推事庭一开始是以1948年初级法庭法令第85条文,所赋予的司法权限审理该案,便无法再以第177条文把该案转交地庭审理。

“推事庭的谕令是违反宪法的,不符合联邦宪法第8(1)条文所注明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规定。”

他也说,推事庭把该案转交到地庭审理后,法庭所作出的判罚,将对其当事人柏特拉不公平。

“在1948年初级法庭法令下,推事庭可判罚一名刑事诽谤犯,最高5年监禁,或不超过1万令吉罚款,或最多12下鞭笞,或2者或3者兼施的判罚。”

“然而地庭的判罚却是,除了死刑以外的任何判决,也没有如同推事庭所规定的最高1万令吉罚款上限。”

避免与蒙女案产冲突

除了要求把该案重新移交推事庭审理外,曼吉星也向法官申请展延审讯,直至蒙女案审结为止,以免两宗案件出现冲突。

他说,辩方共有6名证人,首两名证人即是蒙女案的首、次被告,即阿兹拉和西鲁,但这两人却必须在蒙女案中进行自辩。

“最令人关注的是,如果这宗诽谤案继续审讯,可能将对该两名被告带来一些问题。”

“此外,这宗诽谤案的法定宣誓书课题及一些指责,都与目前正在沙亚南高庭进行的蒙女案审讯有关,我不希望引起任何的不便。”

控方需更长时间回应

针对辩方的申请,主控官查尔斯费南德斯(Anselm Charles Fernandes)表示,由于控方在今早才接获辩方提出的初步反对,因此需要时间准备,回应有关违宪的问题。

法官莫哈末瑟基利过后也同意主控官的说法,并决定在明天续审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