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英语教数理看华小不变质的“保证”
2003年,政府强行在各源流小学实行数理科以英语教学的政策。这项政策已拆穿了政治领袖一再“保证”不变质华小的谎言,也突显《1996年教育法令》比过去的《1961年教育法令》更严峻。
改变华小媒介语使华小变质
回顾过去,政府于1982年表示要修改《1961年教育法令》,就再次令华社担心新教育法令埋下各种不利华教的条文。8年后,政府提出《1990年教育法案》,受到华社的反对。1995年全国大选过后,教育部长纳吉•敦拉萨表示正是提呈《1995年教育法案》的“适当时机”。当时,华社不断要求政府公布该秘而不宣的教育法案。接着,教育部“快速”地把教育法案呈上国会通过,就成为今日的《1996年教育法令》。这就为现在发生的以英语教授数理科,导致华小媒介语被改变而使华小变质的严重危机埋下伏笔,影响深远。
当时,全国各地华团纷纷反对《1995年教育法案》里不利华教的条文。我国7个华团即董总、教总、校友联总、留台联总、雪华堂、堂联(“华总”前身)和南大校友会,在参考律师团的意见后,向政府呈备忘录表达看法和要求,并公开指出《1995年教育法案》存有许多不利华教的条文,比《1961年教育法令》更严峻。这包括华小的华语华文教学媒介随时会被改变,没有法律保障。那时候,教育部就有意要华小的数学科以英语教学,但在华社反对改变华小教学媒介语的压力下,而不了了之。
失信于民的“口头保证”
然而,政府高官和政治领袖却不正视也不解决《1995年教育法案》(《1996年教育法令》)里使华小变质的计时炸弹,以解除华社的长期隐忧。反之,他们更为该法案(法令)“辩护”,还说除了马来文和英文科外,华小其他科目(包括数理科)是以华语华文为教学媒介,并且“口头保证”该法案(法令)不能改变华小的教学媒介语。事实上,这些“保证华小不变质”的空话都是权宜之计,以化解华社反对该法案(法令)所带来的压力。
1995年9月3日新闻报道。
1995年11月21日新闻报道。
回看现在,目前所实行的英语教数理政策,清楚证明华小的教学媒介语可随时被改变,使华小变质。2002年7月2日,当时的教育部长慕沙•莫哈末表示,《1996年教育法令》允许数理科以英语教学。此外,负责司法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拉益士•耶汀也指出该法令赋予政府权力推行英语教数理政策。
2002年7月3日新闻报道。
这说明有关政府高官和政治领袖,根据不同时候的“政治需要”,随心所欲对《1996年教育法令》作出不同的诠释或说法,反反复复,前言不对后语,失信于民!
在《1996年教育法令》颁布实行后,华社不相信所谓的“口头保证”,坚决要求政府修改《1996年教育法令》中各种不利华教的条文,以保障华小的特征、生存与发展,解除华社的长期隐忧。
恢复以母语教授数理科
英语教数理政策已实行3年,并将于2006年延伸到华小四年级,导致华小变质日益深化和严重。因此,华社各方面必须坚持捍卫华小不变质的大原则,同心协力,促使政府俯顺民意,恢复各源流小学以母语教授数理科。
本文由董总华教导报投稿,原文曾刊登在《华教导报》,董教总会讯,2005年第3期,总第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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