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副部长赛依布拉欣表示,政府正探讨《跨境烟霾法令》的可行性,包括证据要求、执法管辖权,以及可能对马来西亚与邻国外交关系造成的影响。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表示,马来西亚在制定法律、追究马来西亚企业因其在海外的营运活动而引发火灾或烟霾的责任方面,正面临挑战。

他说,制定跨境烟霾法令所面对的主要挑战,是取得足够证据,以确定污染源头及识别责任方。

“这包括取得有关火点位置及坐标、土地所有权、在受影响地区进行活动的相关方,以及将火灾与马来西亚所经历的烟霾污染联系起来的证据。”

“这类信息通常涉及保密问题,以及相关国家的主权。”

赛依布拉欣是回应古晋国会议员俞利文呼吁制定相关法律时,如此表示。

俞利文也询问,马来西亚是否准备利用贸易筹码,对在其管辖范围以外营运的外国公司采取行动。

尚未确认企业关联

赛依布拉欣回应,其部门尚未收到外交部及种植与原产业部的正式确认,以证实据称与印尼火灾有关联的马来西亚企业。

“加里曼丹的大部分火灾是由农民引起的,因为焚烧是他们的传统做法。实际上,这比涉及这些企业的指控,是一个大得多的原因。”

不过,他补充,如果针对这些企业的指控获得证实,政府可以考虑传召在印尼营运的马来西亚企业,并向它们发出严厉警告。

马来西亚此前曾于2019年,在希盟执政期间,提出制定打击跨境烟霾的法律,以起诉在其他国家进行导致烟霾活动的马来西亚企业。

然而,国盟政府于2020年上台后,在考量新加坡的经验及法律意见,包括总检察署的意见后,搁置了这项提案。

时任环境部长端依布拉欣当时提出了与赛依布拉欣今日相似的困难,尤其是难以从发生火灾的国家取得证据。端依布拉欣当时说,政府不希望为长期存在的烟霾问题提供一个“表面功夫式”的解决方案。

他的前任杨美盈曾挑战这项决定,认为马来西亚应解决新加坡做法中的弱点,而不是放弃制定本身的法律。

然而,随着过去两个月烟霾再次出现,重新推动制定跨境烟霾法令的呼声再起。

大马绿色和平组织负责人王佳骏上周在联合文告中表示,只要各地社区每年仍持续承受烟霾对健康造成的影响,跨境烟霾法令就不能继续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