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需要更专业的司法人员
最近大马律师公会网站转载了一则来自新海峡时报的新闻,事关一名新山的律师因为身系红色领带而被女推事命令更换其它颜色,不然她不准此律师在她的出庭抗辩,只因为她不喜欢红色的缘故。此事后来被渲染到各大语文报章,闹得沸沸扬扬。
不知是不是风水不佳的关系,很多南部新山的法庭,时常传出司法人员和律师关系闹僵的新闻。不久前,就有一名男推事因为用语不友善,据说他频用awak 以及engkau来称呼律师们,而引起律师们的不满,也成为媒体的聚焦点。
“法庭不是Courts Mammoth”
此外,遭受百年大水灾的哥打丁宜的法庭,也传出司法人员因为不理会刑事程序法典,不准被告分期付款偿还罚款,而必须一次过偿还罚款,不然就得坐牢,还传出法庭不是Courts Mammoth 的笑话。
还有,最近法律汇刊也刊登出一名推事的疏忽,没有下令把涉嫌贩毒的嫌犯递送给高庭承审。此推事频频出错,也引起法律界人士的哗然。
一毕业就当司法人员,没执业经验
凡此种种,都透露了几个不良的讯息:如今的司法人员良莠不齐。
第一,由于他们多数是一毕业后就申请成为司法人员,完全没有执业的经验,如果没有虚心学习,向人讨教,就难免发生误解法律的困窘,做错判决的困境。最后引起笑柄的还是自己,吃亏的也是自己。
第二,初为司法人员的新鲜人,难免尝到权利的滋味。所谓,绝对的权利,使人绝对的腐败。如果权利使用不当,甚至滥用,或因个人的喜好制定自己所谓的“个人法律”,目中无人,趾高气扬,这难免会引起律师们的不满,轻者则和律师们的关系闹僵,引入垢病,重者则律师投诉给律师公会知晓,并由律师公会通知司法人员的上司,采取必要的行动。
很多上了年纪的律师都非常怀念以前的时代,那时几乎所有的法官都和律师们相敬如宾,非常的有耐性聆听律师们的呈词。不像如今,一有权利,就“呼风唤雨”,导致律师们和司法人员的关系不和谐,今非昔比。
身系红色领带,女推事鸡蛋里挑骨头
就以律师身系红色领带而言,这纯粹是芝麻绿豆的事情,女推事就大事渲染,甚至出言若男律师不更换领带,就不能上庭为嫌犯抗辩,而且他的案件也能在他没有出庭之下照旧进行。难道正义和红色有任何连带关系?此等形式化表面化肤浅化的“命令”,恕律师们不能苟同。
当然,律师们的衣著指南有云不能身系耀眼的领带,最好是暗淡浅色最好,却没有列明禁止穿戴什么颜色。不过,据有关律师说,他的领带虽然是红色,不过不是耀眼的那类,很多亲眼目睹的律师都认同这点。
无疑的,女推事鸡蛋里挑骨头,不正视司法正义,却管起律师们的穿著,在情在理,都无法说服人。而且,律师公会针对此课题也无法苟同此推事的处世方针。
我国首席大法官敦阿末法鲁斯(左图)在这之前,也对法律系学生一毕业就申请成为推事,颇有微言,曾建议要成为推事的资格要先执业5年。
虽然这也许会加剧司法人员的空缺,不过这总比年轻资历尚浅的司法人员时常闹出笑话来得好。不过此建议尚未落实,实在可惜。
一言以蔽之,我国司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升,以维护正义,还司法一个青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