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在9月30日裁定《马来西亚前锋报》诽谤回教党沙亚南国会议员卡立沙末罪成后,今天谕令该报必须赔偿6万令吉予卡立沙末。

法官巴拉萨(Prasad Sandosham Abraham)是今天聆听双方陈词后,做出上述的裁决。

他指出,他在订下赔偿额时,已考虑了《前锋报》没有直接点名卡立,而卡立也未起诉消息来源的因素。

《前锋报》在引来官司的报道中,引述居林万达巴鲁国会议员祖基菲里诺丁题为〈祖基菲里训诫胡须男子〉(Zulkifli bidas Pak Janggut)的部落格文章。

在大马须顾及种族敏感

法官巴拉萨在9月30日宣判《前锋报》诽谤罪成。他 指出 ,卡立在此案中成功证明,《前锋报》从祖基菲里诺丁部落格文章处理的新闻,出现错误。

“法庭拒绝答辩人的赦免权,因为我们在马来西亚生活,必须顾及所有种族的敏感,不像澳洲或美国的法律。”

“所有答辩人在没有检查部落格文章的(敏感)内容下,就采用有关文章,已经有罪。”

他认为,称呼一个人奸徒(Abu Jahal)或异教徒(kafir)是极端的诽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