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养牛中心计划又有最新的争议,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潘俭伟今日踢爆3家与养牛公司有关联的公司,自运作以来从未进行过任何稽查。

这3家公司的董事都与养牛公司的董事一样,即妇女、家庭与社会发展部长莎丽扎的丈夫莫哈末沙列,以及3名孩子依兹米(Wan Shahinur Izmir)、依兹然(Wan Shahinur Izran)与依兹娜(Wan Izzana Fatimah Zabedah)。

逾1亿调动至冬眠公司

潘俭伟揭露,养牛公司把大部分的2亿5000万令吉政府低息贷款输送至这3家公司,因此这3家公司不曾进行稽查,已经掀起更大的疑窦。

“根据养牛公司的稽查报告,截至2009年,这笔钱当中的8100万令吉,已被调动到养牛公司董事所拥有的数家公司。”

“据我的估计,到了今天为止,被调动到这些公司的款额,已经超过了1亿令吉。”

他今日在行动党总部召开记者会,挑起这3家公司的种种问题。

3家公司分别是国家肉类与牲畜有限公司(National Meat and Livestock Company Sdn Bhd,简称NMLC)、真食品有限公司(Real Food Compandy Sdn Bhd,简称RFC)与肉工业有限公司(Meatworks Corporation Sdn Bhd)。

运作至今从未进行稽查

NONE 潘俭伟向公司委员会的搜查发现,这3家公司自运作至今从未进行过稽查,其中国家肉类与牲畜有限公司及真食品有限公司从2007年6月30日还是一家“冬眠公司”开始就未曾稽查,而肉工业有限公司则从2009年9月17日设立至今没有稽查。

“冬眠公司”(dormant compant)的意思是,没有资产与营业额的公司。

养牛公司早前承认,把政府的低息贷款调动到不属于养牛公司拥有的公司,以作为“附属公司”为养牛公司带来盈利。

虽然养牛公司并没列出这些“附属公司”的名字,不过,也是灵北区国会议员的潘俭伟相信就是上述3家公司。

没稽查没开大会已违法

他促请养牛公司的董事解释,为何把政府贷款调动到这3家公司,而且这些公司甚至没有进行稽查与召开年度大会。

“首先,养牛公司违反了贷款协议,把贷款调动到其他公司;其次,这些公司也没有遵守1965年公司法令,定时召开年度大会及向公司委员会提呈稽查报告。”

公司法令第171(1)条文阐明,任何违反法令的公司董事,一旦罪成将可面对最高5年监禁与罚款3万令吉的惩罚。

担心事后稽查会做手脚

潘俭伟担心,随着他踢爆此事后,这3家公司可能会寻找借口推托,接着才进行过去数年的稽查工作。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不知道届时的稽查数字是否准确,因为这都是追溯回去的稽查报告。”

因此,潘俭伟提醒稽查员,这3家公司的账户涉及公众利益,在进行稽查工作时必须异常小心,切勿以身试法。

“在公司法令下,稽查员的责任是,必须在取得所有需要的资讯和解释后才可下定论,同时有关公司也必须保存完善的会计和其他记录。”

提醒稽查员勿以身试法

他表示,公司法令阐明,如果稽查员发现有关公司违反法令,就必须向公司委员会投报,已让后者做出跟进行动。

他指出,如果一名稽查员没有完成上述职责,将可面对监禁2年,或罚款3万令吉或两者兼施的惩罚。

他也促请公司委员会展开调查,并采取行动对付这3家公司的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