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槟州联委会主席再纳阿比丁起诉槟州首长林冠英诽谤一案今日正式开审,不料却因为起诉方准备的法庭文件出现问题,结果在法官发飙后展延至下午复审。

再纳是针对林冠英指控巫统涉及光大和槟威大桥的暴力示威,以及行动党槟州总部纵火事件,入禀民事诉讼起诉这名行动党秘书长诽谤,并索偿3000万令吉。

再纳把林冠英、公正党党报《公正之声》拥有者人民公正党、《公正之声》出版商Segmen Fleksibel私人有限公司及编辑法扎拉,列为此案的答辩人。

再纳与林冠英今日都有到法庭听审。再纳在一批党员的陪同下出席,而林冠英则声势更为浩大,获得一群党领袖的簇拥,如行动党副主席陈国伟、全国组织秘书郭素沁、全国宣传秘书潘俭伟、全国妇女组主席章瑛及副组织秘书伍薪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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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满文件少了12页

NONE 再纳(右图)也是此案第一证人。案件开审后,法官郑凤玉即传召再纳供证。不过,在再纳进入证人栏发誓后,法官却挑出数项技术问题,要双方律师解释。

令法官最为不满的是,她所接获的法庭文件只有11页,但是起诉人与答辩人律师的文件却有23页。

再纳的代表律师贾哈贝能(Jahabedreen Mohamed Yunoos)尝试解释,数次强调法庭文件应该有23页,结果这番言论更加引起法官的不满。

法官反问贾哈贝能:“你的意思是在说我拿走了其他的页?”

此话一出,贾哈贝能马上连番否认:“不、不、不!”

基于这些技术问题需要处理,郑凤玉宣布暂时休庭,以“解决这些混乱”。

在大约休庭半小时后,法官在内庭宣布,展延案件至下午2点45分。

巫统律师解释“人之常情”

较后,贾哈贝能在法庭外接受记者访问时,解释这项问题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其律师楼在入禀法庭文件后,再做了一些修改,以致出现两个版本的文件。

询及为何会发生如此粗心的错误,他说:“我想这是人之常情,我们希望做到完美,但就是会有一些失误。”

至于再纳则声称,巫统是在别无选择下,才决定入禀法庭起诉林冠英。

他说,巫统曾经给予林冠英机会,只要后者道歉及撤回言论,就不会追究此事,不过林冠英却坚拒道歉,反而挑战巫统起诉。

“我们给他机会,但他不要,所以我们才起诉他。”

巫统坚称没烧行动党总部

再纳也是前高渊国会议员,他坚称巫统没有涉及纵火焚烧槟州行动党总部;至于光大与槟威大桥的示威,也同样不是由巫统所举办。

他不排除可能有巫统党员参与光大与槟威大桥的示威,不过有关党员都是以其他身份,而不是巫统党员的身份参与。

起诉人已经准备了10名证人的名单,其中包括当日撰写林冠英报道的记者,即《当今大马》、《马来西亚内幕者》与《星报》的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