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前锋报》对垒伊斯兰党籍沙亚南国会议员卡立沙末的诽谤官司,再遇挫折。上诉庭今天批准卡立的撤案申请,驳回前锋报上诉,并谕令后者另外赔偿卡立1万令吉堂费。

伊斯兰党喉舌《哈拉卡》今天报道,卡立在申请书指控前锋报的上诉是有缺陷的,未事先向上诉庭获取上诉准令,就迳自提出上诉。

上诉庭三司主审法官希山慕丁(Mohd Hishamudin Mohd Yunus)表示,3位法官一致同意驳回前锋报的上诉。

其他两名承审法官是扎哈玛阿(Azhar Haji Ma’ah)和阿都瓦哈(Abdul Wahab Patail)。

高庭判前锋报赔六万令吉

吉隆坡高庭在9月30日 裁定 前锋报诽谤原诉人卡立沙末罪成,并且在10月14日谕令该报必须 赔偿 6万令吉予卡立。

高庭判决时表示,《前锋报》在引述居林万达巴鲁国会议员祖基菲里诺丁题为〈祖基菲里训诫胡须男子〉(Zulkifli bidas Pak Janggut)的部落格文章,进行报道时,犯下了诽谤的行为。

高庭法官巴拉萨指前锋报在报道时犯错,没有检查部落格文章的敏感内容下,就采用有关文章。

他补充,称呼一个人奸徒(Abu Jahal)或异教徒(kafir)是极端的诽谤行为。

 
廿五 万元以下需先获准令

上诉庭法官希山慕丁今天宣布判决时表示,前锋报的上诉违反了1964年法庭法令第68 (1) (a)条文。该条文规定任何涉及25万令吉以下的上诉案,必须先获得法庭的批准。

希山慕丁也谕令前锋报向卡立沙末支付1万令吉的堂费。

卡立代表律师是阿兹哈娜( Azhana Khairudin),而前锋报律师是莫哈纳(Mohana Kum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