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添强与律师忘记审讯日
地庭展延周三开审禁区案
被控在净选盟3.0集会当天抵触禁区法令的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与代表律师拉蒂花哥雅双双大意忘记其案件在今天开审,令地庭被迫将开审日推迟至本周三。
拉蒂花要求承审法官玛末阿都拉(Mahmud Abdullah)将案件展延开审。
她解释,她对今天的审讯日期产生混淆,因她今早另有一宗案件宣布裁决,以及另一宗案件也订于今天续审。
被控在净选盟3.0集会当天抵触禁区法令的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与代表律师拉蒂花哥雅双双大意忘记其案件在今天开审,令地庭被迫将开审日推迟至本周三。
拉蒂花要求承审法官玛末阿都拉(Mahmud Abdullah)将案件展延开审。
她解释,她对今天的审讯日期产生混淆,因她今早另有一宗案件宣布裁决,以及另一宗案件也订于今天续审。
“(我因此而感到)混淆,没有意识到(蔡添强案件的)审讯日期在之前已订下。”
控方未反对展延审讯
拉蒂花续说,辩方也在上周才收到控方的一些文件。
主控官莫哈未杜苏基(Mohd Dusuki Moktar)则基于对辩方公平原则,并没有反对辩方的要求。
惟他表示,控方早为本周的审讯准备就绪,而相关证人已身在法庭了。
法官遂展延此案两天,并订于本月25日至27日聆审此案。
上周才拿到证人供词
也是峇都区国会议员的蔡添强,坦承今天是接到记者的询问,才猛然想起此案订在今天开审。
蔡添强也说,辩方上周接到的文件,包括控状、证人名单及证人供词。
蔡添强 于今年5月15日被控,惟出人意表的是他未被控违反推事庭发出的独立广场禁令,或者是非法集会,而是被控违反1959年禁区法令。
拒依据警方指示离开
根据控状,蔡添强于4月29日凌晨2点半在警察训练中心,没有根据警官拉惹古柏(A Rajakopal)副警监的指示,离开在1975年禁区指令下被列为禁区的地点。
因此,他被控抵触了1959年禁区法令(Akta Kawasan Larangan dan Tempat Larangan 1959) 第4(2)条文,并可第7条文下判刑。
一旦罪成,他将面对最高监禁2年、罚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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