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前日在国会解释4000万令吉献金案,试图撇清沙巴首长慕沙阿曼的关系,不过人民公正党策略局主任拉菲兹却借力打力,援引纳兹里的国会声明为证据,拟向国家银行投报。

拉菲兹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表示,公正党将把长期搜集得来的证据与资料向国家银行投报,要求在2001年反洗黑钱法令下调查此案。

他说,随着纳兹里前日在国会回应此案,再加上前沙巴州民统署理主席威弗烈(Wilfred Bumburing)紧接着发表的言论,公正党终于有证据可向国行投报。

以纳兹里言论借力打力

他将在明早11点,向国行投报此案。

“纳兹里在国会解释,企图撇清慕沙阿曼的贪污嫌疑,但事实上,他的言论加强了此案的贪污及违法成分。”

“至于威弗烈则向媒体发表声明表示,4000万令吉都是汇入一名巫统领袖的个人户口,证实这笔巨款转移很大可能已经违法,特别是反洗黑钱法令。”

香港已证实巨款有嫌疑

拉菲兹指出,纳兹里声称香港一度冻结4000万令吉巨款,也清楚显示这笔钱确曾有违法的嫌疑。

他说,既然香港曾怀疑这笔资金转移,一度冻结这笔款项,那么国家银行也应该一并怀疑此事。

他表示,威弗烈揭露4000万令吉巨款转移到一名巫统领袖的个人户口,同样应该马上就引起银行的怀疑,因为一名政治人物的收入其实并不多。

他说,在反洗黑钱法令第14条文下,任何金融机构只要有职员怀疑一宗金钱转移交易,涉嫌黑钱或非法活动,就应该马上向国行汇报。

国行拥有确凿证据调查

根据拉菲兹,在同一条法令第16(3)条文下,任何金融机构应该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以鉴定转移金钱的拥有人身份,特别是涉及的户口持有人,在金钱拥有人的国家没有进行任何商业、金融或生意活动。

“纳兹里说4000万令吉属巫统所拥有,而威弗烈表示这笔钱转移到一名巫统领袖的个人户口,足可证明此事违法,应该在这条法令下投报。”

拉菲兹强调,国行已拥有确凿的证据,可以展开调查,包括调查涉及的人士。

他补充,国内外社会都在密切关注,国行是否能公正与独立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