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委会公布媒体从业员在大选登记成为邮寄选民的程序与细节,限定只有采访大选的新闻从业员才能登记成为邮寄选民。

 

此外,选委会秘书卡马鲁丁也宣布,媒体呈交登记成为邮寄选民表格的截止日期,是选举提名日后的第3天。

 

卡玛鲁丁今日为媒体举办汇报会指出,只有在大选投票日时采访选举的新闻从业员,才能登记成为邮寄选民。

 

“如果你是采访体育的(新闻),就不能(登记成为邮寄选民)啦。我们只限定那些涉及采访选举的人。”

 

他也说,任何没有为特定媒体机构服务的兼职记者,同样不可登记成为邮寄选民。

 

国会解散前可交表格

 

卡玛鲁丁指出,任何有意登记成为邮寄选民的媒体工作者,必须在选委会所提供的A1表格填上个人资料和邮寄地址,并获得雇主的认证签名,然后交给各别选区的选举官。

 

他说,这份表格可从明年1月3日起,在选委会网站下载获得。

 

卡玛鲁丁透露,选委会正在规划,好让媒体工作者能在国会解散之前,就能将表格交给选举官。

 

“这是为了方便媒体填表格,不要在之后因为采访大选,过于忙碌(而无暇填表格)。”

 

提名日三天后是期限

 

尽管如此,他强调,表格必须在选举提名日后的第3天前,以邮寄、传真或亲自交给选举官。

 

“举例,如果1日是提名日,那接受你们表格的最后一天就是4日。”

 

他说,媒体工作者必须在表格上,填上他们能收到邮寄选票的地址,寄给选举官登记成为邮寄选民。

他继指,若该名媒体工作者成功申请成为邮寄选民,他就会获得一张由选委会所寄出的邮寄选票,他在邮寄选票上打叉后,再到邮政局寄出选票。

  若被开除仍寄出选票

 

卡玛鲁丁表示,一旦特定新闻从业员已登记成为邮寄选民,那选委会将会移除他们在主要选民册中的名字。

 

不过,询及若有人在登记成为邮寄选民后,才遭媒体组织开除,他迟疑了一下说,选委会仍会照样寄出邮寄选票。

 

“我们不知道啦,我们同样会寄出。”

 

他解释,这是因为邮寄选民的名册将会在宪报上公布,并会交给所有政党。

 

媒体记者首次当邮寄选民

 

选委会 是在今年2月22日决定,所有在大选投票日工作而无法投票的媒体工作者,都可以申请成为邮寄选民。

这也是我国史上,媒体人员首次能够通过邮寄选票来落实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