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报道

一批外泄文件揭露,大马有超过1500人包括高官显要和他们的家属及伙伴,在新加坡和英属维尔京群岛拥有秘密岸外公司。

他们包括前首相马哈迪的长子米尔占、联邦直辖区与城市和谐部长拉惹农仄,以及被指是沙巴首席部长慕沙阿曼的“代理”谢天福。

这些文件是由驻美国华盛顿的国际调查记者联盟(ICIJ)所获得,并且经由《当今大马》检查。

johor singapore causeway 041106 有关公司都是设立在与大马一水相隔的新加坡,或是国际著名“逃税天堂”英属维尔京群岛。

涉及大亨议员黑社会头目

涉及的人士包括福布斯富豪榜中的大亨、国会议员、退休政治人物和公务员与伴侣、皇室成员、著名商家、黑社会头目,甚至是前美姐。

一些岸外公司可能是涉及合法的商业交易,不过也有一些公司可能是涉及黑钱外流的操作。根据驻华盛顿的全球金融诚信机构(GFI)估计,我国在2001至2010年有高达 8714亿令吉黑钱外流 。

其中,单是2010年外流的黑钱就有1968亿令吉,令我国成为世界上黑钱外流第二严重的国家,只是排在中国之后。

历来最大批岸外公司资料

除了马来西亚之外,这些经由国际调查记者联盟外界的文件也揭露,世界上逾170个国家和地区人民拥有岸外公司的秘密记录。

国际调查记者联盟表示,“这一大批文件是媒体机构历来所获得的最大批岸外公司系统的内部资料。其文件大小是超过《维基泄密》2010年所揭露的美国国务院档案资料的160倍。”

不过,这一大批资料相信也只是揭露岸外公司系统的冰山一角,而不是所有岸外公司的清单。

不过,民众却是第一次有机会窥见,这个拥有巨额财富的秘密世界。

以下是大马其中三名拥有岸外公司的人士:

拉惹农仄

NONE 根据外泄的文件,拉惹农仄(右图)是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岸外公司RZA国际机构(RZA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的股东和董事。

这家公司是在2007年8月21日,由拉惹农仄和其父亲拉惹再那阿比丁(Raja Zainal Abidin Raja Tachik),还有其他兄弟姐妹,通过新加坡注册设立。

拉惹农仄当时只是巫统班底谷区部主席,并且经营本身的工程公司,尚未被委任为上议员兼联邦直辖区与城市和谐部长。

这家岸外公司和拉惹农仄在本地的家族公司RZA集团,拥有同样的股东和董事。RZA集团是在1997年成立,主要是专注投资房产和股票。

拉惹农仄在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通过电邮证实,RZA国际机构是由其今年96岁的父亲设立,“作为家族持有合法岸外投资的用途”。不过,他并没有透露其投资的详情。

他补充说,RZA国际机构已经在2009年撤销注册。

“这个公司并不是用来隐藏RZA集团的运作,同时也不是用来逃税或把特定交易隐藏在海外。”

米尔占马哈迪

mirzan mahathir 作为前任首相马哈迪的长子,米尔占(左图)在大马主要的公司是Crescent资本私人有限公司,主要涉及控股和策略与财务咨询服务。他是这家公司的主席兼首席执行员。

此外,米尔占也在菲律宾生力集团担任非执行董事。这家公司因为涉及啤酒业务,因此曾被民联用来作为攻击马哈迪的课题。

根据国际调查记者联盟获得的资料,米尔占共有3家岸外公司,其中一家名叫Crescent能源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是在2003年12月16日於纳闽设立,原本名为Mainline有限公司,其法定资本1万2000美元(3万7000令吉)。

米尔占是在公司成立6天后成为主要股东和董事,并在2008年5月16日将公司改名为Crescent能源有限公司。

第二家公司是北方资本有限公司(Utara Capital Limited)。它是在1997年8月19日在纳闽成立,共有1万5000美元法定资本。米尔占是公司的唯一股东,同时也是董事。

第三家公司是Al Sadd投资私人有限公司,它在2009年5月14日於纳闽成立,法定资本是1万2000美元。米尔占是公司的唯一股东,同时也是董事。

《当今大马》曾联络米尔占的办公室寻求回应,不过其助理表示,由于米尔占目前身在国外,因此无法回应。

谢天福

NONE 谢天福(右图右)是一名伐木商人,他被指是沙巴首席部长慕沙阿曼(右图左)洗钱运作的代理人,不过慕沙阿曼已否认和谢天福有任何商业关系。

谢天福本身也是三家岸外公司的股东或董事,其中一家是CTF国际有限公司。CTF也是谢天福马来名字的简写,它是2006年4月18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

揭秘网站《砂拉越报告》曾揭露,CTF国际有限公司涉及将数百万美元款项,输往一个和慕沙有关的香港户口。

CTF国际有限公司已经在2008年解散。另外两家由谢天福拥有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是Ravenswood发展有限公司和Ark Capital工艺有限公司。

此外,国际调查记者联盟所获的清单,也出现谢天福妻子叶如绵(Yap Loo Mien,译音)和另一名被指是谢天福情妇的女子叶秀玲(Yap Siaw Lin,译音)。

叶如绵拥有两家公司Perfect Minds公司和StarWater机构,而叶秀玲则拥有Splendr Success全球有限公司。他们都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

《当今大马》试图通过谢天福公司注册文件的地址寻求他的回应,不过至今仍无回音。

享受低税或隐藏非法收入

一名要求匿名的前内陆税收局执法官员向《当今大马》透露,一些大马人可能是因为要享受更低的税务,或是收入来源非法,才会把钱汇到岸外中心。

不过,他表示,类似安排不一定每次都会成功,因为大马和将近80个国家签有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协议规定,签署国必须针对逃税和舞弊案件交换讯息,以协助调查。

NONE 其中一个和大马有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的国家,就是新加坡。

这个岛国近期卷入全球见证组织,揭露砂州首席部长泰益玛目家族贪腐运作的短片。一名砂拉越律师钟志文(左图)就形容新加坡是“新瑞士”,大马商人可以通过在新加坡交易,来规避大马政府的稽查和征税。

马企业税比香港新加坡高

这名曾在内陆税收局工作20年的官员也补充,尽管设立岸外公司本身并不是非法,但是有关公司却可以用来逃税。

“作为例子,(一家公司)可以付款采购一项看起来合法的服务,比如为潜水艇采购案提供咨询服务,但是这些款项都是付给海外设立的公司,而收款人只是需要缴付很低的税务。”

“新加坡和香港是其中一些著名的岸外中心,他们的企业税只有17%,而大马是25%。”

这名官员也透露,这些岸外公司可能还会通过委任代理股东,来设置多层的股权架构,以隐藏真正的股东,避免遭到追查。

许多“逃税天堂”未受管制

不过,他也表示,许多“逃税天堂”和马来西亚都没有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因此他们可以无需受到国际法律管制运作。

此外,这也必须视乎大马执法当局会否采取行动来跟进案件,并且向相关国家索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