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夜战让反恐法令过关
揪“逃学”议员是否合理?
政府昨夜再度祭出“冻结时间”战法,以雷霆万钧之势,漏夜在国会通过备受诟病的反恐法案,引起舆论的抨击。
但在此同时,在野党这次以79对60票败阵的现象,却同样引发部分支持者的隆隆炮声,网上甚至再传“人肉搜索”揪出缺席议员算账的呼声。
政府昨夜再度祭出“冻结时间”战法,以雷霆万钧之势,漏夜在国会通过备受诟病的反恐法案,引起舆论的抨击。
但在此同时,在野党这次以79对60票败阵的现象,却同样引发部分支持者的隆隆炮声,网上甚至再传“人肉搜索”揪出缺席议员算账的呼声。
针对这种民愤,部分意见认为,向“逃学”的在野党议员追究是合情合理的;但,另一些人却抱持不同看法,如思考杜绝国阵政府的“闪电立法”才是正道。
政治学者黄进发表示,民怨源自他们对民联国会议员议政的要求,希望议员们在逆境追求改朝换代时,充分发挥体育精神,而不要“打假球”。
应不管胜败尽力到最后
黄进发(右图)也是槟州研究院研究员。他今日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以美国职业篮球赛(NBA)为例,形容网民与民联支持者执意追究的心态。
“比如说,在NBA中的湖人队(在比赛中)已经落后,它基本上已不想打(弃战),球迷都会很反感,因为觉得它没尽全力去打。”
“体育精神就是,不管胜败,我都会尽全力到最后。今天,我们的议员就是缺乏这种想法。”
他指出,若民联议员有这个心态,他们在国会辩论重要法案时,就会全部留在议会全力反对。
挑灯强行通过防恐法令
昨晚,国会再度以冻结时间的方式,在凌晨2点25分以79对60票,通过备受争议的《2015年防范恐怖主义法案》。
民联议员在期间刻意拉长演说与辩论,并不断要求记名投票,以“拉布”方式刻意拖延法案通过。
目前,国阵拥有132名国会议员,而民联在扣除身在狱中的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拥有86名可以投票表决的国会议员。
民联曾于2009年12月15日 差点挡下2010年财政预算案 。当时下议院在民联议员要求下,以计票方式为预算案表决,结果国阵在首相纳吉等部长急速赶回投票,才得以66对63票惊险通过预算案三读。
挡下法案则纳吉需下台
询及一旦民联动员投票,国阵亦可轻易召集更多议员反制的可能状况,黄进发依然强调,问题不在于成败,而是民联议员有无尽力。
“你是不是在‘打假球’?你是不是因为知道,自己人丁单薄,所以我就不尽全力?”
“多少个球迷可以接受,‘因为我们要养精蓄锐,反正都没机会赢’的说法?那你做议员来干嘛?”
他说,若民联议员出席投反对票,就可凸显自己认真问政,甚至可以借由否决法案,间接向纳吉投不信任票,而逼使他下台或解散国会。
“如果当天(议会)否决(反恐法案),后果是什么?纳吉就下台了,就这么简单。”
“这些人,每天去喊,‘我要纳吉下台’,为什么昨晚不留下来,让纳吉(真的)下台?”
问党鞭是否下达出席令
因此,黄进发追问,民联三党的国会党鞭,究竟针对昨晚的会议,向国会议员下了什么指示?
他问,民联国会党鞭有没发出‘三线鞭令’(three-line whip),规定所有国会议员必须出席昨晚的议会,否则将面对处罚?
“如果答案是‘有’,那些没有合理理由而违背鞭令的国会议员,将面对什么惩罚?”
然而,他也认同,下议院昨晚强行通过防恐法案,除了凸显国会辩论时间不足,国会也成了行政权的橡皮图章。
近年来第四次冻结时间
昨晚也是国会近年来,第4次出现时间暂停的情况。 首次是2012年4月19日 通过大专法令、出版与印刷法令与资金市场与服务法令等8项法案。第二次是2013年7月17日,通过一笔追加预算案。
第3次是2013年10月3日, 通过防范罪案法令修正案 。
国会议员可援引议会常规第90(2)条文,以便议会在特定情况下暂搁议会常规第12条文。
议会常规第12条文列明了国会开会的时间。随着这项条文被暂时搁置,下议院可以无视时间的流逝继续开会。
议会改革比出席率重要
另一边厢,公正党智库政改研究所(KPRU)执行总监王维兴(右图)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坦承,民联三党党鞭在应付防恐法案的协调工作准备不足,对于国会议员的纪律要求也不够。
他表示,一旦任何争议法案在获表决通过后,国会秘书可将议员投票名单,写入国会议会记录中,好让选民可追究这些议员。
但他认为,比起追究那些缺席的民联议员,改革议会——避免国会继续出现闪电立法的伎俩——更显重要。
“我们最重要的议题,并不是在(议员)出席率,而是议会改革。”
“因为我们的议会,只要一天还是让行政权告诉大家‘老板是他’,这种情况还是继续出现。”
政府抗在野党的杀手锏
王维兴解释,根据惯例,国会提呈动议冻结时间的权力,掌握在拥有行政权的政府手上,而政府这么做,是为了回应在野党阻止法案通过的动作。
他继指,在野党议员若不满任何法案,只能提呈反对或修改动议,想尽办法拖延法案通过。
“我(政府)现在是掌权,那么如果你(在野党)不要迟(结束议会),你就不要提呈这些(反对或修改)动议,让它(法案)快快通过。”
“既然你认为有争议,提呈那么多动议,我不会为你留到明天,我就跟你‘一起玩’,一直拖延到晚上。这就是行政权主导的心态。”
他说,在其他议会民主国家的国会中,若有如此多在野党议员提出反对或修改法案的动议,议会不会在同一天强行通过,反而会在次日延续辩论。
法案应送到特选委员会
如此一来,王维兴说,若大马国会改革,改变法案的委员会辩论阶段,那就可避免国会再度冻结时间。
他建议,要避免未来的争议法案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将法案通过二读后,自动送到一个由朝野双方议员及专业人士所组成的特选委员会,而非好像目前般,继续在议会厅中,以全院式委员会(The Committee of the Whole)的形式继续辩论。
他说,一旦这个特选委员会完成审视或修改法案后,再送到国会议会厅中三读通过。
“这样,议员才能够扮演立法角色。目前的情况是,议员并没扮演立法角色,反而只是橡皮图章,或拖延法案通过的工具而已,无法参与法案内容的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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