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蒂捍卫提控1MDB建议
国行正查核无法撤资解释
国家银行之前要求提控一马公司职员的建议,虽然遭总检察署驳回,但国行总裁洁蒂捍卫这项决定,强调国行调查“无误”。
她今日在国行总部召记者会时受询,总检察长阿班迪指国行当初没要求一马公司厘清疑点,因而不能归咎一马公司,是否意味国行调查犯错。
对此,洁蒂说,总检察署是从刑事角度出发,而国行却是从行政角度,即批准一马公司到海外投资的层面,才建议提控一马公司职员。
“我不要评断总检察长(阿班迪)的决定。”
不过,她反驳阿班迪所言,即国行在过去三度批准一马公司的投资时,费时均不过3天。
坚称调查“无误”
她说,国行在批准逾1亿令吉投资前,都会通过多项渠道了解相关公司的资料。
她续说,国行还跟踪一马公司投资的各个公司,了解其状况。
询及国行调查一马公司时,是否犯下任何错误,洁蒂斩钉截铁回应:“不”。
归咎国行没要求
此前,阿班迪(见图)
点出
,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一马公司向国家银行三次申请海外投资时,已适时提供国家银行所需的一切资料。这些获得海外投资许可的表格,不必报上受益者身份或接受者银行户口号码,或转账方式。
“既然没有要求,那一马公司职员没公开资料的疏忽,在该法令下就不是一项罪行。”
他点出,国家银行在过去三度批准一马公司的投资,费时都不超过3天。
核查1MDB声明
此外,针对一马公司以资金耗费为由,表明无法撤回18亿美元海外投资的说法,洁蒂表示,国行将核实它是否属实。
无论如何,洁蒂并未阐明,核实工作何时能够完成。
上月9日,国行宣布取消一马公司三项对外投资的批准,并 下令一马公司撤回 总值18亿美元(约75亿令吉)的国外投资。
不过,一马公司 提醒 ,国行当初批准时并无撤资条款,更称总检察署已还它清白。
该公司还指出,18亿美元海外投资已耗费或指定成清还债务,更指已在今年6月至9月间,向国行报告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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