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在兴都教妇女蒂琶改教争子案中,将女儿与儿子抚养权,分别判给蒂琶与前夫,而行动党妇女组秘书张念群直指,这项裁决如同“奖赏”当初拐走儿女的父亲,设下危险先例。

张念群今日发表文告表示,她非常赞赏联邦法院判决,一旦民事婚姻任何一方改教,将由民事法庭全权审理离婚与抚养权事宜,而非伊斯兰法庭来聆审。

但她认为,联邦法院推翻高庭的决定,而将儿子抚养权交给父亲,女儿则归母亲,就是一个错误的做法。

不能以非法手段抢子

张念群(见图)也是古来国会议员,拥有律师资格。她指出,英国法律存有先例,若任何一方家长以非法手段掠夺孩子,他/她不能以“维持现有状况”或“孩子已经安顿下来”为由,来争取孩子抚养权。

“芙蓉高庭在2014年4月7日下判,儿子抚养权归母亲。不过为父伊兹旺(原名威兰,N Viran)2天后,从蒂琶手中拐带儿子,在接近2年的日子里,都拒绝归还儿子予蒂琶。“

“所以现在开始,一名家长输掉抚养权官司后,可以擅自带走小孩和匿藏数年,然后(他/她)再回到法庭,以孩子已安顿下来为由,申请推翻之前的庭令。”

“这是十分危险的先例。”

为孩子立下不良示范

张念群续称,虽然儿子选择跟随父亲,但英国法律已深入探讨抚养权一事。

“一名家长以非法或不道德手段来达成目的,不会为孩子立下良好模范。因此这不会是孩子与他/她生活,所能得到的福利。”

“当依兹旺没遵守芙蓉高庭裁决,拐带儿子,应当被判藐视法庭。他不应该从蒂琶手中拐带儿子。(联邦法院)裁决8岁儿子归父亲,可视为‘奖赏’依兹旺非法和不道德行为。”

抚养权争夺战划句号

蒂琶与伊兹旺(见图)是在2003年依据兴都教仪式结婚。不过,两人后来离婚,而伊兹旺在2011年改信伊斯兰教,并在2013年4月,在蒂琶不知情下,把两名孩子的宗教改为伊斯兰教。

芙蓉伊斯兰高庭在2013年9月19日,把2名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伊兹旺。

2014年4月7日,芙蓉高庭裁决,把两夫妻的6岁儿子与9岁女儿抚养权判给蒂琶,但伊兹旺却在两天后,即4月9日把儿子带走,并致伤蒂琶。

前日,联邦法院五司在内庭会晤两名孩子后,根据两名孩子的意愿来 下判 ,女儿抚养权归母亲,而儿子则由父亲抚养,为3年的抚养权争夺战划下休止符。

蒂琶 为无法获得儿子抚养权,感到痛彻心扉,而依兹旺则满意联邦法院裁决,甚至希望蒂琶能皈依伊斯兰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