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纳吉起诉伊党喉舌《哈拉卡》诽谤一案峰回路转,双方正协商,以探讨能否达致庭外和解。

双方代表律师今日在上诉庭案件管理程序时,通知上诉庭主席劳勿斯(Md Raus Sharif)这项最新决定。

纳吉代表律师哈法立占(Mohd Hafarizam Harun),上诉庭因此择定7月11日,让双方律师告知法庭协商结果。

等待上诉暂时不开审

目前,纳吉(见图)正向上诉庭上诉两件事。首先,他要求修改诉状,加入总检察长阿班迪宣告他在一马公司案清白无罪的内容。第二,纳吉要申请简易判决,无需传召任何证人供证。

由于吉隆坡高庭法官邱秀琼驳回上述两项申请,因此纳吉必须上诉至上诉庭。

纳吉上周已取得上诉庭的暂缓令,意味着在上诉庭惟针对上述两件事下判前,案件都不会在吉隆坡高庭开审,纳吉也暂时不必出庭供证。

去年3月起诉哈拉卡

纳吉是在2015年3月18日入禀诉讼,将《哈拉卡》董事经理罗斯里耶谷和《哈拉卡》网站总编辑道菲雅耶,列为答辩人。

纳吉是针对由罗斯里所撰写,题为《一马公司资助利查的电影公司?(第二部分)》(Dana 1MDB biayai syarikat filem Riza Aziz?(Bhg 2))的文章兴讼。

根据诉状,纳吉声称这篇文章含有恶意针对他的诽谤字眼,指他滥用一马公司的资金。

他说,随着这篇文章的刊登,其声誉受到破坏,并在社交媒体和大众传媒,受到各种侮辱和羞辱指控的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