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教诉讼再添一宗,一名44岁商人入禀吉隆坡高庭,挑战妻子单方面为两名孩子改信伊斯兰教。

入禀法庭者是李章勇(译音,Lee Chang Yong)。他在诉讼中把联邦直辖区宗教局(Jawi)总监、联邦直辖区新教徒注册局(Federal Territory Registrar of Muallaf)、教育部总监、大马政府及其30岁的妻子阿丽娜(Teng Wai Yee @ Aleena Abdullah)列为答辩人。

李章勇的两名孩子是8岁的女儿及4岁的儿子,他是于今年6月14日入禀法庭。

高庭法官哈尼巴(Hanipah Farikullah )今天为此案进行案件管理,并择定9月7日聆审联邦直辖区宗教局及政府的初步反对。

要求撤销单方面改教

李章勇在入禀书中要求,法庭撤销前妻单方面为两名孩子改信伊斯兰教的证书,并发出一个禁令,阻止答辩人或他们的代理注册其孩子为穆斯林。

他也要求法庭谕令,联邦直辖区宗教局及联邦直辖区新教徒注册局撤销其孩子为穆斯林的注册,并宣布两名孩子的信仰无效。

他也要求法庭宣判,两名孩子没有改教。

他也提出两个问题要求法庭厘清,即:

- 高庭是否有绝对权力,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23、24及25条文,或根据法庭固有的司法管辖权,检讨新教徒注册局的行动。

- 在民事法律下结婚的夫妻,其孩子获颁改信伊斯兰教的证书前,当局是否应先咨询父母的同意。

根据李章勇,阿丽娜在去年12月改信伊斯兰教前,已申请离婚。

类似蒂琶与英迪拉案

这宗改教案与近期的两宗改教争子案,即印裔妇女英迪拉与前夫帕玛纳登(现名莫哈末立都安,Mohd Ridhuan Abdullah)改教争子案及印裔妇女蒂琶与前夫伊兹旺争子案,有一些相似之处。

蒂琶改教争子案中,联邦法院已于2月10日宣判,女儿抚养权归母亲,而儿子则由父亲抚养,但法庭表示,不会裁决两名孩子的宗教信仰,只是审判孩子的抚养权。

英迪拉改教争子案,联邦法院4月29日允许英迪拉上诉争子案,并严词抨击其改教前夫帕玛纳登违逆庭令,藐视法庭,因此指示全国总警长卡立拘押帕玛纳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