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11时50分更新

人民公正党霹雳州秘书安努亚查卡利亚今天被提控上怡保地庭,罪名是在三年前召开“黑色505集会”抗议大选成绩没有事先通知警方,而触犯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

安努亚查卡利亚(Mohd Anuar Zakaria)年49岁,被控在2013年5月12日傍晚7时30分在怡保中环广场(Jalan Medan Istana)的公正党党所召开集会,而没有在10天前通知怡保警区总监。

他被指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 9 (5)条文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

安努亚查卡利亚不认罪。法庭法官依玛希山(Ikmal Hishan Ahmad Tajuddin)择定此案于11月18日重新过堂,并裁定被告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出外。

安努亚的代表律师是哈山(Madhi Hassan)和穆沙(Khairul Anuar Musa)。主控官是副检察司尤赛尼(Yusaini Amer Abdul Karim)。

苏建祥同样情况被控

安努亚是基于上述罪名二度被控。上诉庭一度作出标杆性裁决,宣判和平集会法第9(5)条文违宪。怡保地庭遵从上诉庭裁决,释放安努亚,但不等同于无罪(discharge not amounting to an acquittal)。

不过,上诉庭在2015年推翻本身裁决,宣判和平集会法第9(5)条文合宪。这导致安努亚再被控上怡保地庭。

此前,行动党怡东国会议员苏建祥被控上怡保地庭也是基于同样的情况。

苏建祥是被控于2013年5月9日在怡保精武体育会举办“黑色505集会”,而被控触犯和平集会法令。

苏建祥不认罪,并且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出外。

不满保释金前后不一

安努亚的法律顾问兼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M Kulasegara)向媒体发言时,质疑法庭所规定的保释条件,因为同一项控状,2013年时所规定的保释金只是4000令吉。

“有关保释金,法庭必须给予明确理由及一贯的说明,特别是这是同样的罪名。为何上次规定4000令吉,而这次又突然是8000令吉。”

古拉表示,将就安努亚和苏建祥的保释金问题,向法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