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招车司机涉猥亵被控
被告不认罪四千令吉保外
刊载: Dec 5, 2016 7:38 PM | 更新: Dec 6, 2016 10:53 AM
上个月涉嫌猥亵女搭客的手机招车司机,今天被提控上八打灵再也推事庭。
上个月涉嫌猥亵女搭客的手机招车司机,今天被提控上八打灵再也推事庭。
根据马新社报导,该名司机原是工程师,兼职Grab司机,名为再也古玛(M. Vijayakumar),今年27岁。他被控在11月5日下午,于新巴生河流域大道(NKVE)路段载送搭客时,在车中向搭客露出下体。
被告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509条款,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不认罪。推事萨拉玛(Salamiah Hassan)裁定被告可以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并择定案件在明年1月13日过堂。
推事还设定一保释条件,如果再接到被告涉嫌猥亵他人的投报,保释将会撤销。
属于Grabhitch服务
性骚扰事件发生后,大马Grab区域总经理符家根发表文告证实该公司已经移除该名司机。
根据受害者在推特透露,当时是使用Grabhitch服务,前往双威金字塔购物中心。司机驶上大道时,出其不意露出下体。
Grab公司推出Grabhitch和Grabcar服务。Grabhitch旨让乘客搭上顺风车,只需分担司机汽油和过路费。Grabcar则是私家车服务,任何乘客皆得支付车资。
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在8月推出德士转型计划,连带管制手机召车服务,为手机召车服务合法化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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