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子詹德兰(P Chandran)4年前死在金马警区扣留所,吉隆坡高庭今年初宣判警方及大马政府必须赔35万7500令吉给死者家属,但两造如今针对其中的20万令吉惩罚赔偿金额,提出上诉。

高庭是于今年1月9日宣判詹德兰家属状告警方及大马政府胜诉,并谕令警方及大马政府支付3500令吉特别损害赔偿、1万令吉丧亲赔偿、14万4000令吉失去依靠赔偿及20万令吉惩罚赔偿(exemplary damages)给起诉人。

詹德兰代表律师维瓦纳丹(M Visvanathan)今日告诉《当今大马》,答辩人已入禀上诉通知,以寻求检讨惩罚赔偿金额。

这些答辩人是5名警员、全国总警长及大马政府,他们是由总检察署的副检察司担任代表律师。

法庭已经择定在9月12日聆审他们的上诉申请。

根据维瓦纳丹,答辩人在上诉书中指出,高庭宣判的20万令吉惩罚赔偿原则上错误,因为惩罚赔偿一般支付给那些还活着的人,因此詹德兰家属不应获得这笔钱。

他补充,答辩人在上诉书中只是提及惩罚赔偿的“金额”问题。

死于金马警局扣留所

詹德兰(47岁)生前是一名司机,他在2012年9月6日被捕,并且关押在金马警局扣留所。警察却在4天后,即10日晚上7点20分发现其死亡。

家属指控,虽然他们已经贿赂警方,但警方仍阻止家属把药物交给詹德拉。

詹德拉之所以被警方扣留,事缘一名印尼妇女报警,声称有人绑架其婴儿,但事实上是该名妇女曾同意售卖其婴儿给予詹德兰的穆斯林妹夫。

验尸庭于2015年1月16日宣判,蕉赖与金马警区未提供药物和治疗予詹德兰,导致他在扣留所死亡。

詹德兰家属包括妻子瑟薇(N Selvi)及孩子里达(C Rita)接着于2015年入禀民事诉讼,并把5名警官、全国总警长及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

吉隆坡高庭于于今年1月9日宣判警方及大马政府,必须赔偿35万7500令吉给詹德兰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