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党峇东色海国会议员苏仁德兰(N. Surendran)反驳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Khalid Abu Bakar)的说法,指警方规定疑犯穿紫色囚衣上庭其实违反警方的标准作业程序。

卡立昨天解释,要疑犯穿上囚衣是为了方便鉴定和辨识被带上法庭的疑犯。

但身为人权律师的苏仁德兰坚持,此举违反警队的标准作业程序(SOP)。

惊讶总警长不懂程序

苏仁德兰今天发文告表示,很惊讶全国总警长卡立似乎不了解全国警察总部武吉阿曼禁止警方在疑犯穿着囚服的状况下,带他们上法庭申请延扣的标准作业程序。

有关标准作业程序被称为“武吉阿曼扣留所管理素质程序”,签发日期为2014年7月1日。

有鉴于此,他认为,警方对待延扣者的方式,已经违反本身的标准作业程序。

侵犯公平审讯的权利

苏仁德兰也点出,1953年扣留所条例没有任何条文赋权警方规定被延扣的疑犯穿紫色囚衣上庭。

“这是基本原理。一名疑犯或被告上庭时,必须被允许穿回自己原本的衣服,而不是任何可以影响或标签他为罪犯或加害者的制服。”

“强逼疑犯或被告穿着囚衣面对审理案件的法官,会对其构成高度的偏见。”

“这样做明显侵犯联邦宪法第5条文阐明所有人可获得公平审讯的权利。”

促两机构停止旧做法

苏仁德兰敦促,全国总警长和反贪会主席停止捍卫以往规定疑犯穿囚衣的作业。

“我吁请,全国总警长和反贪会主席停止不顾一切捍卫这种非法、违宪和失于偏颇的做法。他们应该马上停止这种做,就算继续一天都不允许。”

反贪会近期先后扣留槟州行政议员彭文宝和前联邦土地发展局主席依沙沙末,并带他们上庭申请延扣。结果,苏仁德兰上周四批评,执法机构强逼疑犯穿囚衣是违宪及不合法的。

唯警方与反贪会先后捍卫此做法。反贪会主席祖基菲里甚至表示,任何人若有不满,大可上庭挑战反贪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