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陆交局高官滥用紧急车道罪成,罚两千元
前陆路交通局副总监尤索滥用紧急车道案罪成,被罚2000令吉。
布城地庭法官莫哈末扎基(Mohamed Zaki Abdul Kudus)今日聆听尤索夫的代表巴吉星(Baljit Singh Sidhu)和副检察司依扎(Izzat Fauzan)陈词后,宣布这项裁决。
前陆路交通局副总监尤索滥用紧急车道案罪成,被罚2000令吉。
布城地庭法官莫哈末扎基(Mohamed Zaki Abdul Kudus)今日聆听尤索夫的代表巴吉星(Baljit Singh Sidhu)和副检察司依扎(Izzat Fauzan)陈词后,宣布这项裁决。
巴吉星呼吁地庭参考此前的量刑,要求给予相应的刑罚;但依扎则指出,尤索夫身为公务员,本应遵守1957年陆路交通法,如今知法犯法,应获最高刑罚。
“他应成为示范,他应按照法律履行责任。”
最终,尤索夫的助理缴付了罚款。
尤索夫无意上诉
较后,巴吉星在庭外受访时说,尤索夫犯下的交通违规,不会记录为刑事犯罪,因此他们无意上诉。
“这是交通违法。我们每个人都曾经触犯类似法律……这是很平常的。”
无论如何,尤索夫不愿置评。
派代表出庭认罪
尤索夫现年58岁,被控滥用紧急车道。根据控状,他在去年10月7日傍晚6点27分,在布城的一条紧急车道上驾驶车牌为BLY 68的车子。
根据1959年陆路交通法令53(1),尤索夫可被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最高6个月监禁。
尤索夫已在今年7月21日调任公共服务局,惟当局称这只是正规的程序。
此前,尤索夫在布城推事庭被控时并未出庭,只是派特别官员代表他认罪。最终,推事聂伊斯法罕尼宣判,被告罚款600令吉或监禁7天。裁决后,尤索夫也通过特别官员缴交罚款。
一般情况下,被告若要认罪,必须亲自出庭。但推事却允许尤索夫派代表认罪,招惹争议。此案较后发还到推事庭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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