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委会撤除庭令,得向首相呈选区重划报告
雪州政府与选委会的选区重划诉讼战继续,这次选委会反攻得胜,成功撤销阻止它向首相提呈选区重划报告的庭令。
吉隆坡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同意选委会申请,撤除高庭在7月5日发出的上述暂缓执行令。
傍晚6点半更新
雪州政府与选委会的选区重划诉讼战继续,这次选委会反攻得胜,成功撤销阻止它向首相提呈选区重划报告的庭令。
吉隆坡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同意选委会申请,撤除高庭在7月5日发出的上述暂缓执行令。
这次审讯由法官乌米卡顿(Umi Kalthum Abdul Majid)领审,而其余两名承审法官是阿玛迪( Ahmadi Asnawi)与苏拉雅(Suraya Othman)。
无论如何,雪州政府仍持有另一项暂缓执行令,即在12月7日的司法审核裁决出炉前,选委会不得举行听证会。
不可分开提呈报告
选委会承认,它不能在缺漏雪兰莪的情况下,向首相提呈选区重划报告,毕竟雪州是马来西亚半岛的一部分。
选委会的选区重划报告必须同时提呈沙巴、砂拉越和马来西亚半岛,共三份报告。
早前,法官乌米卡顿也撤销了雪州政府一项要求其退审的申请。雪州政府提出申请,是基于她曾承审和允许选委会,针对数位马六甲选民的诉讼案提出上诉。
雪州政府的代表律师赛鲁斯(Cyrus Das)和安美嘉辩称,涉及马六甲选民的案件,其实与雪兰莪一案相去不远。
不过,法官乌米卡顿驳回申请时表示,这只是禁令申请,不会影响雪州政府的案件。
妨碍选委会的工作
代表选委会的高级联邦律师阿玛吉星(Amarjeet Singh)表示,高庭之前发出的庭令,已阻扰其他州属执行地方咨询。
“此外,雪州政府的举止实则是妨碍,像选委会这样宪法授权的机构执行任务,例如选区重划。”
尽管如此,赛鲁斯向法庭解释,雪州政府为何不得不继续申请庭令。
“此事(不能呈交予首相)是在高级联邦律师的揭露后在庭上曝光,而不是透过宣誓书。”
遵循砂州公正党副主席兼峇都林当区州议员施志豪起诉选委会案的判例,他指出,雪州政府为了以防万一,故继续申请禁令。
不阻他州地方咨询
赛鲁斯(见图)也澄清,正如同阿玛吉星所言,倘若雪州政府成功获得禁令,这并不阻止其他州属继续执行地方咨询。
安美嘉进一步解释施志豪一案,古晋高庭原本裁决选委会在砂州的选区划分工作无效,随后却被上诉庭推翻。
尽管,案件上诉至联邦法院,但最终仅沦为学术争论,因为选区划分报告已呈交给首相,而法院拒绝发出准令。
这也是为何承审法官苏拉雅指出,施志豪的案例没申请暂缓,但是雪州政府一案已在司法审核了结前获得暂缓。
据此,赛鲁斯表示,法庭发出庭令并没有什么问题,因为高庭已敲定在一个月后,即12月7日裁决司法审核。
他反问,“选委会所指的损害是什么意思?”
安美嘉补充,雪州政府纯粹是希望阻止类似施志豪案判决的再次发生。
尽管如此,上诉庭裁决雪州政府败诉,但没有要求原诉人支付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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