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争到底案无罪释放,阿当阿迪感惊喜
吉隆坡推事庭今日裁决,社运分子阿当阿迪2015年参与抗争到底集会,而被控抵触和平集会法令罪名不成立。
下午4点更新
吉隆坡推事庭今日裁决,社运分子阿当阿迪2015年参与抗争到底集会,而被控抵触和平集会法令罪名不成立。
推事阿末苏力兴(Ahmad Solihin Abdul Wahid)表示,经过两年审讯,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法庭认为阿当阿迪表面罪名不成立。
无需进入抗辩环节
因此,他裁决阿当阿迪无罪释放,而无需进入抗辩环节。
阿当阿迪过去曾被控多宗罪,这是难得获得无罪释放的案件。他表示,今日的裁决让他深感惊喜。
他的代表律师是公正党法律局主任拉蒂花。
他的代表律师是公正党法律局主任拉蒂花,而控方代表则是副检察司诺惹丽娜(Noorelynna Hanim Abd Halim)。
仅两宗案无罪释放
这是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生效以来,第二宗被告被判无罪释放的案件。
两个月前,砂拉越行动党古晋市国会议员张健仁及实淡宾国会议员陈国彬被控参与净选盟4.0游行一案,获得无罪释放。
阿当阿迪一案受审时,共有三名控方证人出庭作证。
抗争到底多人被控
根据控状,阿当阿迪于2015年2月28日下午4时至晚上7时30分期间,参加从十合广场(SOGO)出发,途经东姑阿都拉曼路和滨海艺术中心(KLCC Esplanade)的街头示威。
他被控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4(2)(c)条文,一旦罪成,按照第4(3)条文,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
当时另一名被捕者,还有非政府组织Jingga 13总协调法立兹(Fariz Musa)。
上个月,随着检察官决定采纳一封声明书,吉隆坡推事庭裁决法立兹获撤控但不等于无罪(discharge not amounting to acquittal)。该声明书提及法立兹的健康状况,指他受糖尿病之苦。
不过,获撤控不代表无罪,法立兹是否会再次遭提控,则不得而知。
此外,霹雳州迪遮区州议员郑立慷、公正党士满慕州议员李健聪、公正党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助理罗占(Rozan Azen Mat Rasip)、公正党峇央峇鲁国会议员沈志勤、净选盟主席玛丽亚陈、净选盟秘书处成员曼迪星于相同法条下被控。
8月9日,吉隆坡推事庭宣判前三人表罪成立,需出庭抗辩。不过,他们已入禀联邦法院挑战和平集会法令违宪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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