抨炒汇报告不完整,马哈迪律师拟索庭令禁止发布
马哈迪律师哈聂夫批评,国行炒汇案皇委会报告不完整且不公正,并没有纳入马哈迪提呈的重要文件。
哈聂夫(Hanif Khatri Abdullah)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透露,马哈迪向国行炒汇案皇委会提呈总共496页的文件和书面意见。
“任何人阅读现在这样的报告,只会知道皇委会的调查发现和建议,而完全不知道我的客户提呈了什么资料。”
“这是不公正的,以现在的报告而言,那是不完整的报告。”
抨有意欺骗国会和公众
哈聂夫表明,将会在周一致函皇委会秘书处,要求在公布该份报告之前,附上马哈迪提呈的495页资料。
他说,如果皇委会秘书处没有在12月8日之前给予妥当的回复,那么将会向法庭申请司法审核,以便纠正该报告。
“我们将会申请庭令,禁止出版和发布该报告。我们认为,那是有意欺骗国会和公众。”
“报告含有不完整的内容,只是进一步姑息执政党的不诚实。”
刑事罪查马哈迪与安华
日前,国行炒汇案皇委会报告出炉后,立即向警方报案。警方也成立以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局总监阿马星为首的特别队伍,调查此案。
皇委会秘书尤索夫(Yusof Ismail)在报案书中指出,皇委会建议警方以刑事失信与欺诈等罪名,调查涉及国行炒汇案的单位,包括国家银行、国行董事局、财政部和总稽查署的官员,乃至当时的财政部长与首相。
根据出炉的皇委会报告,国行在1992年至1994年期间,炒外汇亏损高达315亿令吉。
皇委会在报告中指出,国行炒汇案可能触及刑事法典多项罪行,包括刑事失信(第406与第409条文)、同谋或教唆(第34条文或第107条文),以及欺诈(第417与418条)。
皇委会点名的涉案人士,包括时任国行顾问诺莫哈末耶谷(Nor Mohamed Yakcop) 、已故前国行总裁查化(Jaafar Hussein)、副总裁林西彦、国行董事局、前首相马哈迪、前副首相安华与前财政部长达因等。
其中,皇委会建议援引刑事失信和抵触1958年国行法令的罪名,调查诺莫哈末。同时,以刑事罪调查马哈迪与安华,以鉴定两人是否向内阁隐瞒炒汇亏损的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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