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党籍干涉司法”,16人将诉巫统藐视法庭
16名巫统党员兴讼挑战巫统合法性后,遭革除党籍。16人的代表律师哈聂夫表示,将准备起诉巫统藐视法庭。
16名巫统党员兴讼挑战巫统合法性后,遭革除党籍。16人的代表律师哈聂夫表示,将准备起诉巫统藐视法庭。
哈聂夫(Haniff Khatri)今日发表文告表示,16人是以巫统最高理事会展延党选,违反党章第10.16条文,入禀法庭。
他续说,巫统辩称社团注册局有权展延党选,甚至有权凌驾巫统党章第10.16条文。
诉讼案件仍然有效
哈聂夫指出,16人如今兴讼起诉社团注册局与巫统,巫统已违反党章,却声称援引党章革除党员,企图合理化自己的举动,简直是荒谬。
“巫统自知16人正在(法庭)寻求针对巫统一切活动与事务的暂缓令,却仍决定‘革除’他们,其所作所为,等同于干涉司法。”
“这显然是藐视。我们会起诉(巫统)藐视(法庭)。”
他指出,虽然巫统宣布革除16人党籍,但庭案仍属有效。
“首位答辩人是社团注册局。前两名起诉人是起诉社团注册局,而非巫统。只有第3名起诉人与第二名答辩人,即巫统有关。”
16巫统党员兴讼
昨天,16名巫统党员入禀吉隆坡高庭,挑战巫统的合法性。这16名巫统党员的代表律师是哈聂夫,也经常是希盟总裁马哈迪的代表律师。
不到24小时,巫统总秘书东姑安南即表示,16人把巫统党选展延课题带上法庭,违反党章第20.7条文,将自动革除党籍。
这些巫统党员要求法庭发出庭令,强制社团局援引社团法令第13、14、16和66条文调查巫统,否则法庭应该强制社团局对付拉夫尤索,因为后者没有在18个月的延后期限内举行党选,进而违反巫统党章第9.3、9.4、15.3、18.2和10.16条文。
他们也要求法庭强制社团局在完成调查后,根据社团法令第14(2) 和14(5)条文,勒令巫统暂时和永久解散。
他们要求法庭宣布,巫统、其所有支部、区部和最高理事会即日解散。
巫统党选一再展延
巫统党选每三年举行一次,而上届党选结果的宣布日期为2013年10月20日,意味着下届党选最迟应该在2016年10月20日举行。
若从这天算起,推迟18个月后,展延期限应在昨天(2018年4月20日)到期。
无论如何,巫统总秘书东姑安南曾解释,他们已在2017年10月30日,获得社团注册局的允许,再展延党选1年,至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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