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发临时封口令,禁评论纳吉控状所涉事实
前首相纳吉今日就SRC国际公司汇款案面控,惟不认罪。高庭法官苏菲安(Sofian Abd Razak)批准纳吉代表律师的申请,而发出临时封口令。
下午2点22分更新
前首相纳吉今日就SRC国际公司汇款案面控,惟不认罪。高庭法官苏菲安(Sofian Abd Razak)批准纳吉代表律师的申请,而发出临时封口令。
在这项封口令下,媒体或任何人不得公开报道或评论本案4项控状所涉及的事实。
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提出申请时向法庭表示,临时封口令有必要,以阻止任何会影响其当事人(纳吉)案件的言论。
他举出多个例子,说明纳吉之前受到“媒体审判”,甚至在案件未开审前,其当事人已面临此遭遇。
法庭寻求进一步解释时,沙菲宜表示,临时封口令的范围必须包括刊登文告或任何关于案情的东西。
反对侵蚀言论自由
无论如何,领导检控团的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反对沙菲宜的申请。
他认为,联邦宪法所赋予的言论自由原则,必须获得保障。
他指,沙菲宜应该申请正式庭令,而非临时庭令;不过届时,控方依然会“激烈反对”相关的申请。
无论如何,法庭最终批准发出临时封口令给纳吉。
拟呈书反对封口令
汤米汤姆斯随后在庭外受访时表示,对被告律师申请临时封口令感到惊讶。
他称,将在8月8日首次案件管理时,呈书反对该封口令。
他补充说,该封口令将在8月8日失效。
“我们不知道(封口令)涵盖的范围多广。我们感到惊讶。”
汤米汤姆斯也表示,媒体应该追问被告律师莎菲宜。
“我不是封口令的始作俑者,我反对它。”
询及媒体是否还能继续报导纳吉的案件,汤米汤姆斯说:“你去读一读4项控状,咨询好的律师,他们会告诉你的权利。”
明年二月连续审19天
纳吉昨午被反贪会逮捕,今日被控3条刑事失信罪,以及1条贪污罪,惟纳吉不认罪。
法官已裁定,纳吉4项控罪的保释总额为100万令吉,另加两名担保人,同时必须交出护照,以保外候审。法官也择定暂时的审讯日期,即从明年2月开始,连续审讯19天。不过,当法庭在今年8月8日进行案件管理时,将再次确认审讯日期。
举报这则留言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