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援反洗黑钱法,向纳吉录供1小时
刊载: Aug 27, 2018 4:00 PM | 更新: Aug 27, 2018 4:21 PM
前首相纳吉是于今早10时前往商业罪案调查局录供,过程约1个小时,由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组执行。
警方今日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针对一马发展公司案向前首相纳吉录取口供。
根据《阳光日报》报导,他是于今早10点前往警方商业罪案调查局录供,过程约1个小时,由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组执行。
总共被控7罪
希盟政府上台后,商业罪案调查局5月中旬开始陆续搜查纳吉相关6个地点。总监阿玛星较后于6月26日曾透露,扣押的资产基本估价为6亿8637万令吉,而真正市价则介于9亿1000万至11亿令吉之间。
7月3日,纳吉被反贪会逮捕,并于隔日被控 3项刑事失信罪,以及1项贪污罪,惟纳吉不认罪。法官已允准纳吉以100万令吉另加两名担保人,同时必须交出护照,保外候审。
而这个月8日,纳吉在地庭被加控3项罪状,也就是涉嫌在4年前由非法活动,收取归SRC国际公司所拥有的42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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