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名性工作者罪成,登伊斯兰庭判鞭笞4下
刊载: Oct 10, 2018 7:29 PM | 更新: Oct 10, 2018 7:40 PM
继上个月宣判,一名从事性工作的单亲妈妈罪成而鞭笞6下和监禁6个月后,登嘉楼伊斯兰法庭如今又裁决,另一名女性工作者鞭笞4下和接受改造。
根据《星报》报道,法官卡玛鲁阿兹米(Kamalruazmi Ismail)在量刑时斟酌数个因素,如被告为初犯及触犯伊斯兰法的严重程度。
继上个月宣判,一名从事性工作的单亲妈妈罪成而鞭笞6下和监禁6个月后,登嘉楼伊斯兰法庭如今又裁决,另一名女性工作者鞭笞4下和接受改造。
根据《星报》报道,法官卡玛鲁阿兹米(Kamalruazmi Ismail)今日在量刑时斟酌数个因素,如被告为初犯及违反伊斯兰的严重程度。
此外,他也允许45岁的被告,在14天内针对鞭刑提出上诉。
无论如何,法庭谕令,该名女子留在沙白安南(Sabak Bernam)的Baitul Ehsan妇女庇护中心,接受改造长达6个月。
上个月向法庭认罪
该名女子的代表律师为法兹鲁(Fazru Anuar Yusof),而登州的伊斯兰检控官为卡斯米兰(Khasmizan Abdullah)。
根据报道,被告早在9月26日已向法庭承认,涉及性工作而抵触了2001年伊斯兰刑事罪行法令(酌定刑罚)(登嘉楼)第25条文。
登嘉楼宗教事务局(JHEAT)的执法单位是9月19日约晚上11点在杜蓉岛的某间酒店,发现她跟一名相信是嫖客的男子共处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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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团队当时也从房间充公了8项物品,包括尚未使用的安全套、几瓶油和润滑凝胶。
上个月初,登嘉楼伊斯兰法庭公开鞭挞两名意图发生性行为的穆斯林女子,成为全国首宗涉及性少数(LGBT)的公开鞭刑,引发各界争议。
随后,法庭在9月27日裁决,一名从事性工作的单亲妈妈有罪,鞭笞6下和监禁6个月,再次引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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