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选举委员会领导层只剩主席阿兹哈一人,选民也入禀法庭试图禁止士毛月补选,选委会前副主席旺阿末倡议展延补选,以让法庭先审核选委会的合法地位。

《星报》报道,旺阿末(Wan Ahmad Wan Omar)点出,这起案件迫切需要关注,因为补选提名日和投票日是在6个选委会职位悬空下所决定。

“选委会的合法性必须受到审核,否则将设下一个不好的先例。”

他说,根据联邦宪法第114(1)条文,选举委员会须由国家元首咨询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后委任,其成员必须包括主席、署理主席和其他5名成员组成。

“但现在选委会只有主席。过去,要是没有达到至少4人出席的法定人数,会议无法召开。”

补选会议受质疑

旺阿末也表示,即使选委会主席阿兹哈(Azhar Azizan Harun)表明士毛月补选会议是与秘书处一起召开,但会议的合法性还是受到质疑。

他指出,这是因为,秘书处成员不是选委会委员。

“选委会负责委任所有的官员,包括秘书、选举官和助理选举官,以处理大选和补选事宜。”

“按照逻辑,一个委员会不能只有一人组成。要是允许一个人运作整个委员会,那为何法律里还特别阐明人数?”

他补充,士毛月一名选民入禀法庭申请禁令阻止士毛月补选的举动,来得正是时候。

他说,纵使补选按照1958年选举法令下展开,但联邦宪法的条例应受到优先关注。

“法庭必须先裁决只有一个人的选举委员会之合法性。”

阿兹哈捍卫地位

两天前,一名士毛月选民通过律师凯鲁阿占(Mohd Khairul Azam Abdul Aziz),表明将入禀沙亚南高庭申请禁令,以选委会仅有一名主席不合法为由,试图阻止进行补选。

上个月,巫统总秘书安努亚慕沙也质疑选委会的合法地位。

惟阿兹哈较后表示,有关空缺其实并不影响委员会的运作和法律地位。他说,根据联邦宪法第11列表的第33C项,任何法定机构和委员会都不受到空缺影响

选委会已经择定士毛月补选在2月16日提名,3月2日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