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引渡美国受审,黄宗华撤保释上诉
基于高盛国际集团前员工黄宗华已同意接受引渡到美国受审,上诉庭三司今日同意撤销其申请保释的上诉申请。
黄宗华代表律师陈福泉(Tan Hock Chuan)告诉上诉庭三司,黄宗华已同意被引渡到美国,接受美国司法部提出的3项诉讼案审讯。
基于高盛国际集团前员工黄宗华已同意接受引渡到美国受审,上诉庭三司今日同意撤销其申请保释的上诉申请。
黄宗华代表律师陈福泉(Tan Hock Chuan)告诉上诉庭三司,黄宗华已同意被引渡到美国,接受美国司法部提出的3项诉讼案审讯。
因此,黄宗华要求法庭撤销针对吉隆坡高庭驳回要求获保释的上诉申请。
为此,由法官卡马丁(Kamardin Hashim)为首的三司,随后宣布撤销该上诉申请。另外两名承审法官为罗扎利亚(Rhodzariah Bujang)以及查比丁(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
马来西亚警方是在接获美国请求后,于11月1日逮捕黄宗华,并一直把他羁押在大马国内监狱。
他原本拒绝被引渡至美国受审,同时也争取保释候审,惟其保释申请已在2018年12月13日遭吉隆坡高庭驳回,并因此提出上诉。
受审时将不认罪
不过,在2月15日,黄宗华却出人意表,在吉隆坡地庭表示同意接受引渡到美国受审。
当时,黄宗华通过代表律师陈福泉要求,必须在30天内完成引渡。
副检察司法沙(Faizal Aswad Masri )则说,在法律下,内政部长获得3个月时间遣送黄宗华。
无论如何,《路透社》也报道,黄宗华的美国代表律师阿尼菲罗(Marc Agnifilo)受访时表示,黄宗华回到美国联邦法庭受审时,将表达不认罪。
仍关在大马监狱
黄宗华现年47岁,曾是高盛集团东南亚行销与贸易负责人,在2014年4月离职。
美国司法部控状声称,黄宗华2012至2013年之间在为一马公司发行债券时,与刘特佐违法串谋规避高盛集团内部监控机制,串谋贿赂大马和阿布达比官员,以及串谋洗白窃自一马公司的数十亿美元资金。
去年12月19日,黄宗华被控为一马公司发行3批总值65亿美元债券过程中,与高盛集团串谋提供虚假或误导性陈述,而面对4项控状,惟否认有罪。
此外,美国司法部去年11月提控黄宗华等三造涉嫌违反美国《反海外贿赂法》,并要求大马引渡他至美国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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