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已经入禀法庭,要求上诉前首相纳吉在SRC案中获得的暂缓令。

此外,总检察署也将提呈紧急证书(certificate of urgency),以要求法庭加速审理这项上诉申请。

检控官马诺古鲁(Manoj Kurup)今日告诉吉隆坡高庭,控方已经入禀这项上诉申请,并希望会在下周获得法庭审理。

“我们希望,联邦法院下周可以审理我们反对暂缓令的上诉申请。”

寻求推翻另一裁决

此外,他补充,控方昨天也入禀另一项上诉申请,以寻求推翻上诉庭谕令总检察署出示外聘检控官苏莱曼(Sulaiman Abdullah)委任状的裁决。 

另外,主审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最终择定,4月3日过堂。

昨日,上诉庭一举驳回纳吉3项攸关技术问题的上诉,只允准另一项上诉申请。

纳吉方唯一获准的是,要求总检察署出示苏莱曼委任状的申请。

而上诉庭驳回的三项上诉申请是:禁止公众讨论审讯的封口令;要求获得控方的文件;以及反对高庭法官纳兹(Mohd Nazlan Mohd Ghazali)允准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的申请,把此案从地庭转到高庭审理。

不过,上诉庭同意辩方的要求,发出暂缓令,以延缓执行上述裁决。

仍纠缠在技术问题

截至今年2月8日为止,纳吉总共被控42条罪。他全不认罪,并坚持自己清白无辜。

 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

SRC案原本将在今年2月开审,但纳吉律师团队接二连三挑起程序问题,以致此案迄今还未开审。

3月18日,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向上诉庭表示,纳吉正施展各式各样策略,以拖延所涉及的刑事案审讯。